文档介绍:1 文件编号:A Q- 31 -2014 版本号/修改次数: A/1 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 1 目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拓宽安全施工隐患排查的广度和深度,从系统、设备、设施、制度等方面严格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施工人员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和各项目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管理工作。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令[20 14]第13号 4 管理职责公司安全部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举报、调查和处理。 5 内容与要求 举报联系方式举报电话: 传真电话: 举报电子邮箱: 书信地址: 邮编: 举报受理办法 举报人以书信、电话、口头和委托他人转告等方式举报事故隐患均可。举报人应提供线索或者必要的证据,提倡实名公开举报,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实施奖励; 2 对举报人不愿提供姓名、身份、班组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力并给予保密。 接到举报时,安全部应认真填写《举报投诉受理登记表》,并立即上报领导, 并在 1小时内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的,提出处理意见并实施,同时在24小时内给予实名举报人答复。 经初查核实属于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将立即向隐患队组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责令其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 举报受理登记表以及核查材料等基础资料由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部负责整理汇总并按规定登记建档。 举报的奖惩和保护 为了充分调动职工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经调查核实后, 将分别给予实名举报人如下奖励: 1)发现、检举、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