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协议3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
劳动协议3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与本单位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依据中等协商同意,自愿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劳动协议期限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类型为 期限协议。
本协议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本协议 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依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要求的工作数量,达成要求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施 工作制。
实施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出八小时,平均每七天不超出四十四小时。甲方确保乙方每七天最少休息一日,甲方因为工作需要,经和工会和乙方协商后能够延长工作时间,通常每日不得超出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出三小时,每个月不得超出三十六小时。
实施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施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相同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步骤,制订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根据国家或北京市相关部门的要求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验。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酬劳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照按劳分配标准,实施同工同酬。
第九条 实施定时工作制或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要求的工作任务,甲方每个月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实施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 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出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要求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酬劳。
第十一条 因为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确保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要求交纳职员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员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协议后,职员养老保险手册按相关要求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助费和医疗待遇根据 实施。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要求实施。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惜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主动参与甲方组织的培训,提升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协议。
七、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签订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改变,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签订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本协议无法推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能够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能够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能够解除本协议:
1、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能够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协议第十九条要求就变更协议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理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全体职员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员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汇报后,能够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