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北京公司资金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北京公司资金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yzhlyb 2016/5/28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北京公司资金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中铁二十局集团北京工程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运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正常进行,根据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结算中心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自管与公司统一调度相结合”的原则。所管项目原则上只能开设一个银行账户,公司财务部可根据公司的资金需要,随时抽调项目部账户上的资金。第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的筹集、管理、调度与资金结算, 履行对所属项目资金的控制,调度等管理职能,各单位间往来款的核算,一般采用银行结算。第四条公司资金调度使用坚持计划原则,所属项目资金收取, 按照项目评估上交款指标根据工程进度按月(或季)收取。第二章现金管理第五条各单位现金开支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对于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开支,不得使用现金,一律采用支票、汇票等结算方式进行结算。第六条各部门使用现金必须提前一天申请,由财务部统一从银行提取,各部门到财务部领取。第七条各单位领取现金,应按照《北京公司财务审批程序及权限》规定,由权限规定的审批人批准后,再到财务部领取。第八条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库存现金余额。各项目财务及公司财 2 务部库存现金限额为 30000 元,凡超过此限额的库存现金,要及时送存开户银行。第九条各单位领用的现金必须按规定使用,其用途应与计划用途一致。第十条公司财务部及各项目财务在向银行提取现金时应使用专车接送,提取金额较大时,应不少于两人同行。出纳人员应及时与会计核对现金账余额。每月核对相符后,由双方互相签认。第三章银行账户管理第十一条各项目原则上只能开设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一个漏斗对公司,确因情况特殊需再开户的,应报公司财务部批准备案。各项目不准***私存,杜绝资金体外循环。各单位应保证使公司财务部随时掌握其账户的资金动态。第十二条公司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全体员工都有对外保密的义务。凡对外经营活动中,需要对外提供银行账户的,应取得财务部同意,由财务部提供开户行、账号。第十三条各项目开立、撤销账户应报公司财务部批准。第四章银行预留印鉴管理第十四条在银行的预留印鉴是各单位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履行对外支付的有效印鉴。各单位要妥善保管印鉴,以防印鉴丢失、被盗, 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第十五条经批准在商业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对预留银行印鉴的保管应采用分管负责制,由出纳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分别保管,对外签发支票及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必须经印鉴保管人分别签章。第十六条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得在银行结 3 算凭证以外的其他空白凭证、纸张上加盖预留印鉴,也不得在暂时不使用的空白银行结算凭证上加盖预留印章,以防印章被仿制和空白结算凭证丢失而造成公司资产受到损失, 第十七条各项目开设银行账户,其预留印鉴管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第五章银行存款的管理第十八条各级财务部门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坚持先计划,后付款的原则。各单位必须按时编制当月资金使用计划和上月资金使用情况表。当月资金使用计划和上月资金使用情况表应于每月初 3 日前编制完成。第十九条公司财务部对资金的调度, 坚持确保公司确定的重大支出项目、重点工程用款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各项目的存款供各项目使用、支配,但在公司有重大的投资项目、重大的到期债务或数额较大的投标保证金需求时,应首先保证公司的资金需要,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