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经济犯罪刑罚的经济评析|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摘 要:经济犯罪是指发生在经济领域的为获取经济利益危害经济秩序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现行的刑罚制度,能够深度挖掘以自由刑为主的刑罚制度是否适合这些新兴的经济犯罪,尤其是利用其职务资格进行的经济犯罪,从而寻求对经济犯罪最好的刑罚制裁模式。
关键词:经济犯罪;刑罚收益成本;博弈
中图分类号:DF623 文件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14-0263-02
一、经济犯罪和刑罚的概述
笼统的经济犯罪是指发生在经济领域的犯罪,即一个或一系列能经过非体力性手段、采取隐蔽的方法或阴谋,以使非法避免付出或损失金钱财物的,或获取经济或个人利益的行为1。中国经济犯罪和经济刑法的研究受德国影响较大,形成了大经济刑法学、中经济刑法学、小经济刑法学,从而也形成了大、中、小三个经济犯罪概念。大经济犯罪概念,是指违反国家工业、农业、财政、金融、税收、价格、海关、工商、森林、水产、矿水等经济管理法规,或偷窃、侵吞、骗取、哄抢、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公民的正当财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建设,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失,依法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中经济犯罪概念,是指一切侵吞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根据法律应该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小经济犯罪概念,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法利益,滥用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步骤上所许可的经济活动方法和经济活动权限,违反全部直接和间接调整经济活动的法规,危害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秩序的行为2。中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含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附加刑包含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量刑时自由刑居主导地位,财产刑只作为辅助手段,从未开启管制刑。
二、经济犯罪刑罚的博弈
博弈论试图研究既存在冲突又存在合作的情况下的决议行为。博弈是一个竞争状态,在该状态中,两个或更多的局中人全部在追求她们各自的利益,没有些人能够支配结果,在这场竞争中,每个局中人全部拥有一定的资源。国家对犯罪人适用什么刑罚,是国家、犯罪人、受害人和一般公民博弈的过程。在博弈中国家处于支配的地位,均衡各方利益后最终做出实施某种刑罚的决议。国家在对经济犯罪人适用什么样的刑罚博弈过程中,怎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刑罚利润。用一个等式表示,刑罚利润是刑罚总成本和刑罚总收益之差,即刑罚利润LR等于刑罚总收益SY减去刑罚总成本CB:
LR=SY-CB
其中刑罚总收益SY是国家对经济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所取得的利益,刑罚总成本CB是国家对经济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所需费用。通常刑罚总成本CB包含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国家设置刑罚机关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二是刑罚机关行使权力所需费用:三是机会成本,国家用这些资源投资其它方面可能取得的利益。通常刑罚总收益SY包含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国家因适用刑罚所取得的直接利益,比如适用财产刑国库的收入;二是国家因适用刑罚所取得的间接利益,比如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机会从而降低给社会带来的损失:三是因对犯罪分子的处罚给受害者带来的抚慰作用。因刑罚方法的不一样刑罚总成本和刑罚总收益的内容也不一样,下面分别进行评析。
三、经济犯罪刑罚的经济评析
一经济犯罪中适用生命刑的经济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