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 (简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枫亭镇高速互通口立面景观改造工程”部分
屋面和店面上二层雨披钢结构工程发包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 互利、友好合作、保质高效的原则,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仙游县枫亭镇南大门立面改造工程
二、承包范围:广告位及吊顶位电焊工程
三、施工工期:总工期为 30 历天,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
进度须跟随甲方落架进度计划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五百整,且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进场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施工质量: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并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四、承包方式及费用计算办法:
1、乙方以包工方式承包(不含水、电) 。
2、费用计算办法:
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立面宽 米、按实际延长米以单价 65 元/米结算。五、 工程款的支付结算
1、由于本项目内容多,工程款的支付采取按 月支付进度款的方式,即乙方根据当月完成工作量进度。
进度款:每月 10 号支付上月完成相关单位所验收工程造价的 80%作为进度款。
验收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造价的 95%工程款
保修款:一年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5% 余款。七、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甲方提供施工工作面及负责现场协调工作,并提供施工水电。
②甲方根据工期特点和有关规定,挂设施工所需的安全网及防护栏杆,以保证工人的施工安全。
③甲方应做好施工前的材料及配料采购工作,并自备机械跳板、支撑架等以保证施工需要及工期需要。
2、乙方职责:
①乙方应做好施工前的机具、 人员的组织工作及施工照明灯线及作业人员操作用工器具,以保证施工需要及工期需要。
②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作好现场文明工作,做到工完场清,并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
③甲方按有关规定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施工外架等,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和破坏,由于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操作及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负。
④乙方施工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钉子鞋、易滑鞋
进行施工操作,不准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准在高空中开玩笑及向下扔东西。
⑤乙方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甲方制订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经常教育工人注意施工安全与防火,不得使用“三炉”和电热锅。
⑥认真执行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 施工行为符合规范及项目部规定制度的要求。
⑦乙方应教育工人遵守社会治安,严禁在工地上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遵守工地文明安全规程。
⑧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