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股权回购协议
本股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
”)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
股权回购方(下称“
回购方
”):
地址:
股权被回购方(下称“
被回购方
”):
地址:
以上两方中的任何一方以下称为“一方”,统称为“双方”。
鉴于,
1.
回购方系一家在中国成立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其注
册地址为:
,其注册资本为
万元,实收资
本为
万元;
2.
目前,回购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
3.
回购方有意将被回购方持有的回购方百分之
(
%
)
的股权以协议的金
额回购;
4.
被回购方有意转让上述股权。
因此,
考虑到上述前提以及双方的互相承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
1
第一条
定义
定义
.
为
本协议
之目的,除非文义另有要求,以下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含义:
“
工作日
”系指星期一至星期五,但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
中国
”
系指中华人民国,
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