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青岛病假工资2021年山东青岛病假工资发放标准,病假工资怎么扣
金融网权威公布2021年山东青岛病假工资发放标准,病假工资怎么扣,更多2021年山东青岛病假工资发放标准,病假工资怎么扣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2021年青岛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正当权益,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医疗期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友好稳定,依据中国劳动法、中国劳动协议法和企业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要求劳部发〔1994〕479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和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要求。
国家机关、机关、社会团体和和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参考本要求实施。
第三条 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诊疗休息,用人单位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的时限。
第四条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诊疗休息的,依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五条 下列情形中约定医疗期长于要求医疗期的,从其约定:
一集体协议对医疗期有尤其约定的;
二劳动协议对医疗期有尤其约定的;
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医疗期有尤其要求的;
四医疗期协议等其它形式尤其约定的。
第六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的计算从劳动者停工诊疗第一天起累计,期间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包含在内。
确定劳动者医疗期期限、累计病休时间的工作年限,以其停工诊疗前一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准。
第七条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诊疗休息,用人单位应该根据以下标准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助费:
一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出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病假工资;
二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超出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疾病救助费。
病假工资和疾病救助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最高不超出用人单位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
本条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本人患病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协议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要求解除劳动协议。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劳动协议期满,劳动协议应该续延至对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九条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劳动者的身体情况安排合适的工作;因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