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塔机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塔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现场代表:
甲方指派乙方指派为驻现场代表,负责塔机进出场相关文件的签收、结算等资料的最终确认。
三、租赁设备的品名、规格、数量、设备状况:
四、租赁期限:
从塔式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第一天起到该工程完成乙方书面提出停止使用止(如中途移机,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1、塔机台班费(月租金):80%。
2、塔机进退场费:
3、每增加一道附墙安装按元每月每道计算。
4、甲方提供塔吊和塔吊司机,司机工资元/月,伙食费补贴/月,每月结算。
5、塔吊司机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若每月有5天工作超过12小时,超过部分按零星小时加班费计算,20元/小时。
6、工程施工完成,塔机停止使用时,最后一月未满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算方式为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
六、租赁价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押金场之时,甲方应同时退还乙方押金。
2、从起租日(启用单日期)起按月计算台班费,垫资
资四层,每月结算一次,以此类推至塔机拆除。
3、塔机进场一周内,乙方付给甲方塔机进退场费元/台。
4、因甲方塔机故障原因造成的连续24小时以上塔机无法正常作业的实际天数(以双方签字为准)在每月结算时予以扣除。
5、乙方通知甲方拆机或退场如有余款未付清,甲方有权拒绝拆机或退场,所造成的塔机滞留天数按天向乙方计收租金。
6、进退场费和台班费(租金)均不含税。
七、租赁机械设备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1、设备进场后,甲方将设备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转并提出有资质的合格证检测报告,该工地如需报安监部门验收的则由甲方支付安监部门检测费。塔机原则上必须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才可使用,特殊情况提前使用则使用之日作为租赁日期的开始。
2、乙方不再使用此设备时,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并将设备清扫干净,办理书面移交手续,作为租赁日期的结束。
3、甲方负责设备使用备案资料的办理及其费用。
八、双方约定:
1、按照乙方要求如期完成塔机的进场、安装、调试、使用、拆除、出场等工作,因甲方上述
工作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提供塔机基础图,并负责塔机基础施工的技术交底,甲方无偿提供塔机地脚螺杆等材料,塔机附强
安装所需材料及人工费由甲方负责。
3、乙方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甲乙双方共同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