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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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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3章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概述
土地的概念与特征
根据土地的用途将土地分为三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特征:土地位置的固定性、面积的有限性、土地利用的永久性
土地管理法
1.《土地管理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土地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立法目的: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3. 调整对象:土地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
土地的利用和保护
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或者农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1. 国家土地所有权
国家对下述范围内的土地享有所有权:(1)城市市区(通说为城市建成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以及其他土地;(4)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7)土地所有权有争议,不能依法证明争议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属于国家。
2. 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土地范围是:(1)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2)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3)土地改革时期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权证,现在仍由村或乡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使用的;(4)不具上述情形,但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20年的,或者虽然未满20年但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认其所有权的。
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依法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财产权。
1. 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法对国有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凡符合依法使用国有土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成为国有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主要包括有偿和划拨两种方式。
2. 集体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集体土地使用权依照土地的用途可划分为农地使用权和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农地使用权一般通过承包经营的方式取得。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称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是指乡镇企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农民宅基地等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农民集体和个人依法进行非农业建设而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的权利。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取得。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综合考虑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国土整治和资源与环境保护要求、土地使用现状及实际供给能力等各项因素,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所作出的时间上和空间上的总体安排和设计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