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处罚细则
目标:为规范终端管理工作,提升终端人职员作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管理部门:营销中心负责细则的制订,市场管理部负责实施和反馈。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合用于在小护士专柜工作的人员,包含美容护肤顾问和促销员,其它终端人员可参考实施。
标准在小护士专柜工作的美容护肤顾问及促销员以下简称终端人员须严格遵守终端人员日常工作规范制度编号SZ3501000,对违反工作规范的终端人员,按本从其应发工资中给予扣款处罚。
本细则分为七大项,个人扣款总金额月累计不超出200元。
处罚结果的审定、沟通和反馈市场管理部制订具体的检验方案,定时对终端人职员作进行检验,检验中发觉终端人员有违规行为,由检验人员当面通知被检验人,并填写工作失误统计表,并由被检验人签字,作为扣罚依据。
每个月26日前终端督导依据本细则出具扣罚明细及金额,并和被扣罚人进行当面沟通确定,由市场责任人审定签字。
被扣罚人对扣罚处理结果有异议,于2日内出具书面申诉书交市场管理部人力资源科,市场管理部考评评议小组具体调查情况,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审定结果反馈给申诉人。
扣罚明细原件及工作失误统计表须随薪酬发放表一起寄往市场管理部。
违反商场/超市要求,除按本细则给予处罚外,违规人员还必需接收商场的处罚。
扣款细则仪容仪表月累计扣款不超出20元未淡妆上岗,扣罚3-5元/次;
未按企业或商场要求着装或着装不整齐,扣罚3-5元/次;
长发未向后束起或发型、头发颜色怪异、夸张;
脸部、双手有污垢、不洁净,留长指甲,扣罚3-5元/次;
未按规范用语迎接用户,待客不主动、热情,扣罚3-5元/次;
工作纪律月累计扣款不超出50元未按时上、下班、开例会,有迟到早退现象,按美容护肤顾问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私自离岗时间超出15分钟,用餐时间超出30分钟,视情节轻重扣罚5-10元/次;
上班时间吃零食、会客、聊天、打闹、串岗,视情节轻重扣罚5-10元/次;
上班时间未按企业要求站立背靠着墙或背柜、胳膊放在柜台上、双手插在口袋里或坐在凳子上等,扣罚5元/次;
和她人用户、商场人员及其它人员发生争吵,违者视情节轻重扣罚10-50元;
私自出售或挪用企业、商场产品、促销品、试用具,违者视情节轻重扣罚50-100元/次,情节恶劣的给予开除;
因违反商场/超市要求而被处罚,扣罚20元/次;
柜台日常工作要求月累计扣款不超出50元对柜台未进行清洁工作,柜台、灯箱片外观零乱、有灰尘、污物,扣罚3-10元/次;
柜台设施有坏损柜台门、陈列架、射灯、灯箱、灯箱照明等,未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修理、维护,扣罚3-10元/次;
柜台上票据、计算器、POP、宣传单页等物品摆放零乱,柜台内外摆放私人物品,扣罚3-5元/次;
产品陈列品种未达80%以上,应季产品陈列品种未达100%,扣罚5-10元/次,产品陈列品种未达60%以上,应季产品陈列品种未达80%,扣罚10-20元/次;
产品未按企业标准陈列,扣罚3-10元/次;
产品价格标签不清楚、不整齐或不正确,扣罚3-10元/次;
产品出现断货或货物不足,未立即向商场或业务人员反馈下单订货,扣罚5-1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