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装饰材料
第七章
木质装饰材料
木质装饰材料
木材作为建筑及装饰材料,已有悠久的历史,它历来与钢材、水泥并列为建筑工程的三大材料。木材具有以下优良的性能:质量轻、强度高;弹性、韧性较高,耐冲击和振动;木质较软,易于加工和连接;对热、声、电的传导性小;耐久性较高;具有美丽的天然纹理,装饰性好,且易于着色和油漆。因此,木材作为装饰装修材料,具有独特的魅力和价值,从而被广泛地使用。但木材也存在如下缺点:内部构造不均匀,导致各向异性;易吸水吸湿产生变形并导致尺寸及强度变化;易腐朽及虫蛀、易燃烧;生产周期长、天然疵病较多;尺寸受到限制等。但是经过一定的加工和处理,木材的这些缺点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
木质装饰材料
木材的基本知识
常用木质装饰制品
竹质装饰材料
木材的基本知识
木材的分类
(1)按树木种类分
木材按树种通常分为针叶树材和阔叶树材两大类。
针叶树材多为常绿树,材质均匀轻软,纹理平顺,加工性较好,故又称软材。其强度较高,表观密度和干湿变形较小,耐腐蚀性较强,为建筑工程中主要用材,广泛用于承重结构构件和门窗、地面用材及装饰用材等。常用树种有冷杉、云杉、红松、马尾松、落叶松等。
木材的基本知识
阔叶树材大多为落叶树,材质一般重而硬,较难加工,故又称硬材。其通直部分一般较短,干湿变形大,易翘曲和干裂。建筑上常用作尺寸较小的构件,不宜作承重构件。有些树种纹理美观,适合用于室内装修、制作家具及胶合板等。常用树种有榆木、水曲柳、樱桃木、杨木、柞木、槐木等。
木材的基本知识
(2)按加工程度和用途分
按加工程度和用途的不同,木材可分为原条、原木和板方材,见表7-1。原条指已经除去皮、根、树梢的木料,但尚未加工成规定尺寸的材类;原木指已经除去皮、根、树梢的木料,并加工成一定直径和长度的木段;板方材指已按一定尺寸锯解、加工成的板材和方材,宽度为厚度的3倍或3倍以上的称为板材,不足三倍的称为方材。
木材的基本知识
表7-1 木材按加工程度和用途的分类
分类
说明
用途
原条
除去皮、根、树梢的伐倒木
用作进一步加工
原木
除去皮、根、树梢的木料,并加工成一定直径和长度的木段
用作屋架、柱、檩条等,也可用于加工板方材和胶合板等
板方材
板材(宽度为厚度的3倍或3倍以上)
薄板:厚度12~21mm
门芯板、隔断、木装修等
中板:厚度25~30mm
屋面板、装修、地板等
厚板:厚度40~60mm
门窗
方材(宽度小于厚度的3倍)
小方:截面积50cm2以下
椽条、隔断木筋、吊顶格栅
中方:截面积50~100cm2
支撑、格栅、扶手、檩条
大方:截面积101~225cm2
屋架、檩条
特大方:截面积226cm2以上
木或钢木屋架
木材的基本知识
木材的宏观构造
木材的宏观构造系指用肉眼或借助低倍放大镜(通常为10倍)所能观察到的木材特征。根据木材的各向异性,我们可从树干的三个切面上来剖析其宏观构造,三个切面分别为横切面(垂直于树轴的切面)、径切面(通过树轴的纵切面)和弦切面(平行于树轴的纵切面),如图7-1所示。由图可见,树干是由树皮、木质部和髓心三部分组成。
木材的基本知识
图7-1 木材的宏观构造
1-弦切面;2-横切面;3-径切面;4-树皮;
5-木质部;6-髓心;7-髓线;8-年轮
木材的基本知识
(1)树皮
树皮是指木材外表面的整个组织,起保护树木作用,建筑上用途不大。针叶树材树皮一般呈红褐色,阔叶树材多呈褐色。
(2)木质部
木质部是木材作为建筑材料使用的主要部分,研究木材的构造主要是指木质部的构造。木质部接近树干中心颜色较深的部分,称为芯材,仅起支持树干的力学作用。芯材含水量较少,所以湿胀干缩较小,抗腐蚀性也较强。靠近横切面的外部,颜色较浅的部分称为边材。它含水量较多,易翘曲变形,抗腐蚀性较芯材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