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
广州市海珠区人事局
海统字〔2008〕3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各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8〕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于2008年10月19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1. 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2. 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凡初中毕业工作满10年或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20年,专业工作满15年,任初级职务满4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15年,任初级职务满4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4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2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1年。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法
1. 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本人学历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区人事局核对后退回,并在复印件上签章),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同底相片3张(含贴报名表相片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填写《广州市统计专业 级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见附件1,此表不得复印,可登陆广州统计教育培训网-. 下载,用标准的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条件进行审查后报主管部门盖章。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08年12月底止。
2. 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报考人员情况加具意见后,填写《广州市统计专业 级资格考试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连同报考人员提交的上述材料和考务费一并到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5月26日止(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海珠区职改办工作点(海珠区人才交流中心内,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
联系电话:
四、收费标准及教材订购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两科共100元),各有关单位收取后一并交报名点。
2008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初级每套36元,包括考试大纲、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每套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