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升平街小学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防范和处置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迅速、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青羊区中小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结合我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包括幼儿班)校园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
1、学校发生火灾,造成两名以上师生受伤或有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2、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突发两名以上师生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3、学校发生一次中毒20名以上师生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4、学校发生校舍倒塌、楼梯道踩踏、拥挤等事故,造成3名以上师生受伤或有人员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5、突发洪涝、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两名以上师生受伤或有人员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6、学校出现30名以上(教学点10人以上)学生传染性疾病暴
发流行事件;
7、校园突发社会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二、处置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校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健全
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积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学校必须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注意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和演练,统一指挥,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及时果断,科学处置。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做到应急处置科学合理,高效有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学校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事故处理组织系统,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1、组长:黄科瑛
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召集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报告,负责整个事故的处置工作。
2、副组长:杨洁
职责:具体负责指挥事故现场救援,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由工会、学校教导主任及支部其他成员担任。
职责:合同公安、卫生等部门及事故发生学校,负责重大安全事故的现场保护、抢险救护、秩序维护、后勤服务以及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伤亡人员家属的劝导、沟通和安抚工作。
四、重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学校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0、120电话报警,在急救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同时启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2、事发后学校应在发生后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上报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等。
4、事故续报: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出现异常,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发单位应及时进行后续报告。
五、应急处置工作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在区教育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