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巴伦台镇发展家庭牧场建设规划为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步伐,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县委十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三大目标, 根据《和静县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试行)》, 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巴伦台镇发展家庭牧场规划》。一、加快推进专业合作社建设, 积极推行适度规模经营方式为进一步规范草原承包经营经营流转行为, 促进草原合理有序利用, 推动牧业现代化进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场流转管理办法》、《和静县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试行)》等先关规定, 按照“以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为前提、以科学合理利用草地资源为基础、以推进草畜平衡为核心、以转变生产经营方式为关键、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的总体要求, 通过促进草场合理流转,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完善草原基础设施, 转变传统经营方式等措施, 加快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工作中适度规模经营的专业合作社建设, 积极推行草场股份合作制及家庭牧场建设工作。专业合作社是牧区新型合作经济的一种类型, 其内涵是以“草畜双承包”制度为基础,以牧民“自主自愿、风险共担、收益共享”为原则, 以劳动力、牲畜等生产资料入股组建形成的草原牧区产业化模式, 可实现规模与效益的最大化, 且能解决农牧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 增强畜产品市场竞争力, 提高畜产品附加值, 实现牧民增收, 以及完善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具体可按原承包人口确定牧户草场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 将牧户草场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 牧户依据所持有草场股权参与集体草场经营收益的分红。建立经济合作组织, 既符合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政策, 又是转变生产经营方式, 发展生态畜牧业、有机畜牧业的基础性工作。二、大力推进土地和草场有偿流转,实现联合经营积极推进草场有偿流转, 作为改变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重要手段, 在稳定和完善草场承包关系的基础上, 通过草场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偿流转,加快促进草场向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户集中,真正实现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的目标,做到畜牧业资源能够有效整合和利用, 实现联合经营, 促进集约化经营。将各村无畜草场以入股的形式发包给有畜牧民, 达到收益共享的原则。第一、生产经营方式的确定, 各村将整合后的草场、牛羊等生产资料发包给原生产大户经营(家庭牧场) 。第二、合理商定流转期限和价格。对于牧户承包草场的流转, 期限为 1至3 年的试点。草场流转价格实行灵活的租金政策,每年随着市场价的变化将相应增减租金。第三、核定草场合理载畜量, 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对牧户的现有草场进行综合评估, 划分等级, 科学核定载畜量, 草场按等级计价随畜流转,牲畜按草场合理承载能力折价入股。使牲畜头数控制在最经济的合理范围内,通过实行以草定畜, 达到畜草平衡, 减轻天然草地的放牧压力, 力求使生产规模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我镇草场总面积 573 万亩, 可利用草场面积 320 万亩,年末牲畜存栏 72584 头(只) ,现有封闭式棚圈 172 个, 无畜户 142 户, 有畜户 400 户, 畜牧兽医工作者 14名, 根据我镇牲畜存栏数和草场面积, 经专家论证, 每个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