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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法规经典案例分析.ppt

上传人:相惜 2021/4/15 文件大小:1.51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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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法规经典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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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建设法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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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一
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要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学校的教学楼施工任务。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工报告。学校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还没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使用过程中,校方发现了教学楼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未经验收,学校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承担责任。试问:
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的承担方式,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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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客体是施工的教学楼。
内容是主体双方各自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具体而言是某学校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该学校就有权要求建筑公司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
建筑公司的权利是获取学校的工程款,在享受该项权利后,就应当承担义务,即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给学校,并承担保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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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的承担方式,为什么?
答:因为校方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直接投入了使用,违反了工程竣工验收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所以,一般质量问题,应由校方承担。但是,若涉及到结构等方面的质量问题,还是应按照造成质量缺陷的原因分解责任。因为承包方已向学校提交竣工报告,说明施工单位的自行验收已经通过,学校教学楼仅供学校日常教学使用,不存在不当使用问题,所以,该教学楼的质量缺陷是客观存在的。承包方还是应该承担维修义务,至于产生的费用应由有关责任方承担,协商不成,可请求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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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分解图例:
建设项目 单项工程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Xx学院新校区
学生宿舍
办公楼
教学楼
电气照明
土建工程
给排水工程
基础工程
墙体工程
柱梁工程
基础
垫层
防潮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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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1993年10月2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工程。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为12M,;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开、竣工日期为1993年11月2日至1995年3月10日。自开工至1995年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到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未能完工,而且已完工程质量部分不合格。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案例三: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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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维修和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无资格承包此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鉴定:,,已完工程的厂房屋面质量不合格,。
受诉法院审理认为:工商企业法人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的民事行为无效。本案被告乙方承包建筑厂房,超越了自己的技术等级范围。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一款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案例三: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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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被告所订立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
2、;
3、.
案例评析:
建筑企业在进行承建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核准登记的建筑工程承建技术资质等级范围,禁止超资质等级承建工程。本案被告的经营范围仅能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和维修项目,其技术等级不能承建与原告所订合同规定的生产性厂房。因此被告对合同无效及工程质量问题应负全部责任,承担工程质量的返工费,并偿还给原告多收的工程款。
案例三: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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