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青霉素说明书注射用青霉素钠使用说明书通用名:注射用青霉素钠【适应症】青霉素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 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其中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首选药物: 1 .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 2 .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 4 .炭疽。 5 .破伤风、气性坏疽等梭状芽孢杆菌感染。 6 .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 7 .钩端螺旋体病。 8 .回归热。 9 .白喉。 10. 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青霉素亦可用于治疗: 1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 .放线菌病。.淋病。 4 .奋森咽峡炎。 5 .莱姆病。 6 .多杀巴斯德菌感染。 7 .鼠咬热。 8 .李斯特菌感染。 9 .除脆弱拟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口腔、牙科、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手术和操作前,可用青霉素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发生。【用法用量】青霉素由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1 .成人:肌内注射,一日 80 万~ 200 万单位,分~ 4 次给药; 静脉滴注:一日 200 万~ 2000 万单位,分 2~4 次给药。 2 .小儿:肌内注射,按体重 万单位/kg ,每 12 小时给药 1 次;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 5 万~ 20万/kg ,分 2~4 次给药。.新生儿(足月产):每次按体重 5 万单位/kg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出生第一周每 12 小时 1次, 一周以上者每 8 小时 1次, 严重感染每 6 小时 1 次。 4. 早产儿: 每次按体重万单位/kg , 出生第一周每 12 小时 1次, 2~4 周者每 8 小时 1 次;以后每 6 小时 1 次。 5 .肾功能减退者: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常规剂量不需减量, 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给药间隔或调整剂量。当内生肌酐清除率为 10~ 50ml/ 分时, 给药间期自 8 小时延长至 8~ 12 小时或给药间期不变、剂量减少 25% ;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 10ml/ 分时,给药间期延长至 12~18 小时或每次剂量减至正常剂量的 25% ~ 50% 而给药间期不变。 6. 肌内注射时,每 50 万单位青霉素钠溶解于 1ml 灭菌注射用水, 超过 50 万单位则需加灭菌注射用水 2ml ,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静脉滴注时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 50 万单位,以免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不良反应】 1. 过敏反应: 青霉素过敏反应较常见, 包括荨麻疹等各类皮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 过敏性休克偶见, 一旦发生, 必须就地抢救, 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 .毒性反应:少见,但静脉滴注大剂量本品或鞘内给药时,可因脑脊液药物浓度过高导致抽搐、肌肉阵挛、昏迷及严重精神症状等(青霉素脑病)。此种反应多见于婴儿、老年人和肾功能不全患者。. 赫氏反应和治疗矛盾: 用青霉素治疗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疾病时可由于病原体死亡致症状加剧, 称为赫氏反应; 治疗矛盾也见于梅毒患者, 系治疗后梅毒病灶消失过快, 而组织修补相对较慢或病灶部位纤维组织收缩,妨碍器官功能所致。 4 .二重感染: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