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201 ] 号
大田县限价商品房
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所属乡镇、居委会(工作单位):
大田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大田县限价商品房购买申请表
基
本
情
况
申请人姓名
申请户籍类型
1、城区城镇居民□
2、乡镇城镇居民□
3、本县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
4、县政府规定优秀引进人才□
身份证
号码
婚姻
状况
1、已婚□
2、离异□
3、丧偶□
4、未婚□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家庭人均资产价值(元)
家
庭
人
口
情
况
与申请人关系
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学校
月收入(元)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申请人
配偶
子女
说明:
1、家庭人口情况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子女在校生);
2、进城务工人员指我县农村户籍进入城市规划区、企业集中园区范围内在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人员。
本申请人为乡镇(居委会)人员,家庭人口数共人,现居住地址位于,该房屋属于(1、承租房□;2私有住房□;3房改房或集资房□;4其他住房□),人均居住面积平方米,现申请保障性住房,请予以批准。
本申请户现承诺本表中所填报的信息以及所提供的材料均属真实,如有不实,本申请户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无条件退还已申请到的保障性住房,同时取消在5年内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配偶(签名):
填报日期: 年月日
申请人所在乡镇、居委会、工作单位审核情况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申请人配偶所在乡镇、居委会、工作单位审核情况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县国土资源局局审核情况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县房地产管理所审核情况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申请人计生情况(城区办、计生部门)
该申请人计生状况为:
1、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有违反计划生育处理已满年□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社会缴纳情况(社保中心审核意见) 本栏为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填写
该同志属(工作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县参加养老保险并且连续缴费月以上。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县民政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申请、填报的有关事项
一、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限价商品房:
1、本县城镇居民户籍满2年,或进城务工2年以上并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连续缴交社会保险满2年;
2、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我县公布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3、属无房户或私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无参加房改、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无领取住房工龄补贴,没有购买商品住房,2年内在本县房地产市场没有交易记录;
4、申请人家庭人均资产价值不超过8万元,无代步用小汽车,无涉及公司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