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图书借阅制度
篇一:
篇一:
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
一、借阅权限
可借阅文艺类图书i1册,借阅期限30天;其它类图书5册,借阅期限90天;假如不借阅文艺类图书,可借阅其它类图书6册。
可借阅文艺类图书i1册,借阅期限5天。
,一次只能借阅一册,期限5天。
二、注意事项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办理借书手续,“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由她人代借。
2.大型工具书、图册、画册只能在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4.选书时,请注意保持图书的排架次序,阅后请放回原处。借书请到借书处办理手续,未办理手续将图书带出借书处者,按窃书处理。
5.请不要携带书包、书夹、私人图书、雨具、饮料、食物等进入书库。
6.应爱惜图书,预防丢失,禁止在书中圈画、批注、撕页、污损;对于已损坏或丢失的图书,标准上要求购置一本相同的图书归还,如属确实无法买到的图书,按相关要求处理。
7.请保持室内平静整齐,禁止在书库内接打电话、大声喧哗、吸烟、乱扔杂物,违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8.读者如因工作调动或毕业离校,应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9、如因工作需要,图书馆有权催回已借出图书,读者请按通知日期交回图书。
三、续借
凡需要办理续借手续的读者,可在该书无人预约的情况下,在所借图书到期前10天之内,在图书馆网页上自己办理续借手续,也可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图书自续借之日起计算,借阅期限30天,每位读者每册图书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文艺类图书不可办理续借手续社会科学部的老师除外。
四、超期
图书借阅后请按期归还,凡逾期未归还者,视为超期。超期图书,每册天天收费1角。全部读者学生、教职员在图书到期后第3天起开始计算超期金额,每人每册图书按元/天计算。假如读者的超期金额累计不超出2元,读者可自己决定缴纳超期费的时间,此次超期金额不再继续累计,且不影响该读者正常借还图书;假如读者的超期金额累计超出2元,将封锁该读者“借书证”的借阅功效,该读者须缴纳超期费后,方可正常借阅图书。
五、赔偿
读者要爱惜图书,严加保管,不得私自将图书供给她人。
因读者借阅期间造成的图书损坏、流失等情况,读者负有赔偿责任,学校视情况令其按原价的一至五倍赔偿。并向全校通报。
六、原版外文图书根据此规则进行借阅。
更新中学篇二:小学生
小学生 为了充足利用学校图书室,扩大学生的课外阅读量,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升学生的阅读能力和课外知识水平,开放图书借阅:
1.学生向图书管理员借阅图书,填写好借书记录表,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
2.学生归还图书,图书管理员整理查对图书,一定要认真仔细,以免犯错。
3.班级之内轮换,由本班图书管理员负责。如遗失就要负
责赔偿。
4.班级把整理好的图书归还给管理员,管理员校对后把书放归书柜。
5.图书要珍爱爱惜,图书箱要妥善保管。
6.破坏、遗失要赔偿。详细手续由班主任向图书管理员如实汇报,图书管理员按等价标准办理。情节恶劣的不予续借。
7.借阅、轮换、归还要严格按时间进行,以免造成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