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
身份证号码【个人填写】 :
或者营业执照号码【单位填写】 :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单位填写】:
联系电话:
【购铺合同号】 【商铺编号】
受托人(乙方) :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从 四川中奥利达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开发商)处购买位于
( ( 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名称的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
效力与履行)内物业第 层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 ,具体内容详见《商品房买
卖合同》;乙方为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方, 甲方同意将在该项目所购该商铺委托乙方统一经营管
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该商铺的事宜, 达成以下协议, 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作目标
乙方以专业服务运作模式为基础, 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 优势资源, 提升该商铺的
市场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传导先进商业管理理念,促进该商铺整体运营的可持续
性发展,实现该商铺保值与升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的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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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商铺概况
商铺位置:位于 省 市 区 第
层 第 层 号商铺。
商铺建筑面积:该商铺面积为 平方米(最终以该商铺的房屋所有权证载明
的建筑面积为准) ,两者载明的面积不一致时,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及本协议的履行。
商铺用途:由乙方负责对该商铺统一招商、租赁、经营、管理。
第三条 协议期限
委 托 经 营 管 理 的 期 限 为 年 个 月 , 自 交 铺 之
日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以商铺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协议期限内,本协议为不可解除协议,乙方为该商铺的唯一经营管理者。
第四条 经营管理回报
装 修 期 为 3 个 月 , 自 交 铺 之 日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经营管理回报给甲方(以商铺实
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装修期满后的第一日起,无论乙方经营管理的盈亏,本协议期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经
营管理回报;协议期内甲方认同经营管理回报低于市场均价,给予乙方市场培育期优惠,协议
期内共计经营管理回报金额为人民币 圆
(¥ 元);经营管理回报金额为固定价款, 不因房产证登记面积与协议约定面积的
差异而调整。
付款方式:
该经营管理回报乙方应于该协议期内第 年按 年度分 次支付给甲
方,每 年度第一个月 15 日前支付该半年度经营管理回报 (节假日顺延) ;每逾期一天支付,
乙方应按延付款项的万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