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街道安检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检验督查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生产检验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立即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和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各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检验督查的关键目标
经过定时或不定时的检验督查,立即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降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验督查职责
1、派出所负责民爆物、***、废品收购站、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专题检验督查。
2、街道安办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验各小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三合一”场所、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题检验督查。
3、党政办负责街道办公场所用电、消防设施等安全检验督查。
4、街道经济办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林产品市场各商家的安全生产检验督查。
5、街道市容办负责建筑工程、违章搭建、地质灾难点、危房危屋、危墙、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液化气输送点及食品等安全专题检验督查。
6、街道爱卫办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督,负责防病防疫、公共卫生、除“四害”药品等安全检验督查。7、街道教育口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专题检验督查。
8、街道宗教口负责宗教场所安全方法专题检验督查。
9、街道文化站负责文化娱乐设施安全检验督查。
10、各小区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特种设备、液化气输送点、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地质灾难点、危房危屋、危墙、餐饮店液化气存放点、“三合一”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小渔船、地质灾难点违章搭建、无证幼儿园、店面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进行综合检验督查。
11、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明确的安全管理职能,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验督查工作。
三、检验督查标准立即间要求
1、安全检验督查坚持以辖区负责制为主。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街道办事处关键领导主要时节及每个专题行动期间带队对本行政区域内关键部位、关键隐患进行安全生产检验督查,每三个月不少于3次。街道分管领导下小区检验督查,每个月最少3次。街道班子组员对所包小区安全检验督查,每个月不少于3次。
3、街道安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各个行业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验督查,每个月不少于3次。
四、检验督查方法和关键
检验督查采取自查和关键抽查相结合,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等方法进行。
检验督查关键放在、“五一”、国庆、安全生产月等主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任务担心繁忙时段;暴雨、台风时期;冬季关键检验防火工作、春季关键防汛抗灾工作检验地质灾难点、危房危屋、危墙等。
五、责任追究
1、各小区关键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管辖区域没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或检验不落实、不到位的或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没有督促整改到位,没有跟踪落实,致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