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注塑 IPQC 交接班制度
目的:为确保交接班的及时准确,做好注塑车间的品质交接工作,防止因交接不清出现生产问题,保证生产
正常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IPQC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 15 分钟(即:白班 08:15 夜班 20:15)到车间。接班时间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赶到,
应提前通知组长,违者将以规定处罚。
2》下班 10 分钟内(即:白班 08:15 夜班 20:15)接班人员未到时,交班人员不许离开检验区。如接班人员
10 分钟仍未到,则可报告组长,组长及时通知接班组长安排人员或其它处理方式,安排交班人员下班,如在
没人交接的情况下,且未经班长许可而擅自下班,将以规定处罚。
3》交班人员有责任及义务向接班人员说明当班发生的异常(模具、机器、产品的不良状况及加工方法、注
意事项等),接班人员也有责任和权利询问上班次所发事项。否则,经举报查实未向接班人员交接的,视涉
及的损失,将处相应的罚款。
4》在交接班后,要在现场中确认交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如交接内容不正确,而接班人员置之不理,
造成损失的,处以相应的罚款。
5》在接班后,要对所负责的机台进行质量检验,发现不良,要及时通知组长确认,对有功者给予嘉奖,否
则,处以相应的罚款。
6》交班人员必须做好本检验台及周边的清洁卫生,如检验台及地面有水渍、油污、料屑、水口、产品等,
接班人员有责任监督卫生情况,在报告组长后有权利拒交接,组长接到报告后及时通知交组班长处理,交组
人员若拒不改善,则安排接班人员改善。拒不改善的交班人员以不服从安排处理,如在交班组长处理前交班
人员已下班,则处以 20 元/次/人的处罚,不卫生状况由接班人员改善,前者的罚款作为后者的嘉奖。
7》交班人必须做到四不离岗:即接班人员不到不离岗;未交接清楚不离岗;凡本班发生的事情未处理好不
离岗(上级领导同意除外);因交班不清楚,接班人不同意接班不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交接人员必须到现场(机台)交接,交接事项(检验指导书、首件样品、机台的品质状况、已生产的产品检
验状况、员工的加工手法品质状况。)
交接人员工具的交接,每班都要做好(测量设备、测量冶具的效接,如有发现没有效接的,导致工具移失的,
将由两人负责承担。
8》接班人应按交接内容逐一检查核对,符合实际情况即可接班,不得无理刁难或无故不接,由于接班人检查
核对不周而引起的后果,由接班人负责。
9》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
确回复,接班人员可上报组长。
10》当交班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任何疑问后。接班人即可在交接记录本上签名,并记上交班
时间,让交班人员下班。
11》交班人在得到接班人同意并在交接本上签字后才能下班。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