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奖金管理制度
一、职员出勤奖金措施
本企业为奖励职员出勤,降低请假,恪遵企业规章,特订定本措施。
出勤奖金按点计算,每点20元,每个月计分30点凡本厂职员在厂工作每出勤1天给1点。
凡职员于当月份内请假者,不管事病假均按下列标准扣减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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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点
全月份不请假,且轮休不超出2日者另加给全勤奖金8点凡请假旷工或轮休超出2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员均不加给。
兵役公假、婚、丧、生育假:
、点阅召集、后备军人召集等出勤奖金照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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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生育假所请假日不予给点。
公伤和我国公差出勤奖金照给。
旷工:每旷工1天扣10点。
当月份请事病假累计4小时以内奖金不扣。
超出4小时按1天扣点。
为顾念职员确患重病必需住院
星期例假及轮休、特休:
,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奖金1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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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奖金照给,事后申请者不准,视作事假论。
,但中途离职者不予发给。
本措施经核准后公布实施,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
二、全勤奖金给付措施
本企业为使职员勤于职务,提升生产效率起见,特订定本措施以资奖励。
凡本企业生产线作业人员,守卫人员及长久暂时性生产工作人员适用本措施。
本奖金每季颁给一次,其给付日期为次月20日。
凡当季内未请假,迟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标准给全勤奖金:
:按当季最终30天的月薪÷30天×6天。
:按当季最终30天的日薪×6天。
颁发奖金前,人事部将名单送厂长核阅后公布。
新进人员如到职日恰为当季第1日者,奖金自该月份起计算,不然于次季第1日起计算。
当季服务未满3个月而离职者,不予计算奖金。
停薪留职期间不适用本措施。
本措施经呈准后施行。
修改时亦同。
三、终奖金发给措施
第一条、依据本措施依据本企业人事管理规则第39条、订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企业从业年底奖金的发给,悉依本措施的要求办理。
本措施所称从业人员以本企业编制内的人员为限。顾问、聘约人员、定时契约人员、暂时人员均不适用。
第三条、奖金数额从业人员的年底奖金数额视企业当年度的业务情况及个人成绩而订。
第四条、按实际工作月数百分比计算的范围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底奖金按其该年度内实际工作月数的百分比计算。
准给尤其病假或公伤假者。但因实施职务奋勇负责而致伤害,经专案签准其请假间得予发给的公伤假除外。
非受处分的停薪留职者。
中途到职者。
第五条、发给前离职从业人员于当年度年底奖金发给前离职或受停薪留职处分中者,不予发给。但退休、资遣人员服务已满该年度者,不在此限。
第六条、发放日期每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