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道路建设征迁通告
伴随中国经济的不停发展,城市化的不停推进,当代农村建设的不停深入,道路建设已成为一个城市交通发展的命脉。进行道路建设时有时需要进行征迁,这是就需要发出征迁通告。下面给大家带来,供大家参考! 范文篇一
依据2021年城建计划和城市总体计划要求,市政府决定对长治至安阳高速公路市区东连接线、上党城镇群路网市区至长治县段及市区北外环路、延安北路延伸段、南一环路、北一环路、漳沂街、府后东街8条市政道路工程进行拓宽改造及新建、续建、打通。工程的建成,将为大力改进城市基础设施,缓解交通压力,加紧推进市域城镇化步伐,促进经济发展起到十分主要的作用。为确保上述工程的顺利实施,现将相关征迁事项通告以下:
一、上述道路工程的拆迁范围以计划红线为准。长治至安阳高速公路市区东连接线东起逢善互通,西至城东路,道路宽度50米;上党城镇群路网市区至长治县段北起解放西街,南至五针街,道路宽度30米;北外环路西起长北新干线,东至东外环路,道路宽度50米;延安北路延伸段北起漳沂街,南至太行东街,道路宽度40米;南一环路东起东外环路,西至长陵路,道路宽度50米。
府后东街、漳沂街、北一环路为2021年度续建工程,道路线型、红线宽度按长政通字〔2021〕8号通告实施。
二、拆迁范围内,凡经建设、计划、土地部门确权、审批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一律视为正当用地及正当建设。被征收人务必于2021年4月30日前和城区、郊区政府和征收人签署赔偿协议并实施搬迁,城区、郊区人民政府为征地、拆迁的责任主体。逾期未签署赔偿协议、未实施搬迁的,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凡未经土地部门同意或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建设、计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视为违法建设,被征收人务必于2021年4月15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三、拆迁工作人员要严格实施政策,坚持依法拆迁。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要求的拆迁期限内搬离拆迁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拦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对于阻碍拆迁工作人员依法实施公务、挑动群众闹事、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月11日 范文篇二
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进人居环境和城市交通拥挤情况,市政府决定实施南环路道路改造工程,现将工程建设拆迁征地相关事宜通告以下:
一、工程拆迁征地范围。道路西起西环路,东至民航街,全长公里,道路计划红线50米。凡上述范围内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暂时建筑物和土地,根据属地管理的标准,拆迁征地工作由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上述范围内全部无计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暂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驻同中央、省、市机关和国有大中型企业、部队所属的有证建筑不予赔偿。其它有证建筑按相关要求给合理赔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为拆除办公用房的市属机关处理过渡性办公用房。
三、上述范围内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