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办理县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doc

格式:doc   大小:1,564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办理县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doc

上传人:lu2yuwb 2021/4/22 文件大小:1.53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办理县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办理县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
办理县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
政审指引
县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是指出国(境)办理私人事务,包括旅游、探亲访友,所需费用由个人自费。云组通[2006]12号文件规定:“不准以申请旅游等名义,循因私渠道出国(境)处理公务”,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在协助办理县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政审时,要按照政策严格掌握尺度。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云组通[2006]12号)的规定,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到市委组织部办理县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政审时,要提供有关材料和履行报批程序。
一、需向市委组织部提供的材料
(一)办理探亲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向所在单位党委(组)书面申请(要个人手写签名)。书面申请要经领导同意并签名(单位副职由单位正职
签名同意,单位正职由分管市领导签名同意);
2、县(市、区)党委或市直单位党委(组)向市委组织部的书面政审请示;
3、申请人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属首次申请的,附公安部门印制的出国(境)申请表〕;
4、亲属邀请函及在外有效证件复印件(附翻译件);
5、申请人与亲属的关系证明材料;
6、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二)办理旅游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书面向所在单位党委(组)申请(要个人手写签名)。书面申请要经领导同意并签名(单位副职由单位正职签名同意,单位正职由分管市领导签名同意);
2、县(市、区)党委或市直单位党委(组)向市委组织部的书面政审请示;
3、申请人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属首次申请的,附公安部门印制的出国(境)申请表〕;
4、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
5、购买旅游票单收据(复印件)[可与《出国(境)回执单》一并提交]。
主席向县(市、区)委书记请示报告;
4、县(市、区)人大副主任、副县(市、区)长、县(市、区)政协副主席分别向县(市、区)人大主任、县(市、区)长、县(市、区)政协正职请示报告;
5、其他副处级县(市、区)领导向县(市、区)委书记请示报告。其中,任县(市、区)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一把手的,还须向上一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报告。
(二)市直处级干部。
1、市直正处级单位党政正职向分管市领导请示报告;其他领导干部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报告;
2、市直副处级单位党政正职向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报告;其他领导干部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报告;
3、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向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报告。其它市属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向分管市领导请示报告;副职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报告;
4、市人大办公室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