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机关财务管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机关又有怎样的财务管理制度呢?下面X告诉你。
机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
行政机关应该根据要求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行政机关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含: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隶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它收入等必需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机关取得的各项收入(包含实物),要据实立即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要求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要求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立即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行政机关编制的支出预算,应该确保本部门推行基础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它弹性支出和专题支出应该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含: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需严格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要求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省、从俭的标准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题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关键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足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分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标准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订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标准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行政机关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