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SZ100600打假管理制度|党员干部管理制度100条
总则为维护企业正当利益,树立品牌良好形象和市场信誉,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特制订本要求。
打假工作承接部门企业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工作由法律事务部统一负责。详细职责为:
制订企业打假整体计划,统筹安排、组织打假工作。
掌握国家打假方面的政策、法律要求。
搜集、整理各地通报的假冒伪劣货物的资料,总结规律,会商相关部门后提出总体打假方案并督促各部门实施。
帮助、跟踪、督促政府职能部门的打假工作。
参加相关打假行业协会或团体的活动,加强和同行的联络和交流学习,努力争取发明良好的打假外部环境。
指导、协调企业分支机构在各地开展的打假工作。
负责接待投诉、出具打假判定函、提供判别资料等日常性的打假工作。
负责打假宣传活动。
各市场管理部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市场辖区的打假工作。其职责关键是负责搜集信息,代表本市场管理部和企业总部联络,协调辖区市场全部打假事宜。详细职责为:
负责搜集辖区内市场上发觉的制售假货的信息,填写见SZ100601,向营销中心汇报情况,由营销中心知会法律事务部。
负责监视市场制售假货活动动向,结合实际拟订当地打假方案并切实实施。
负责了解和掌握当地政府打假方面的政策要求和举措。
发觉重大线索,立即通报法律事务部,依据企业安排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帮助其工作,督促其立即处理。
帮助当地政府开展打假工作,并和打假职能部门保持联络。
按企业安排开展多种形式的打假工作。
3.0打假工作步骤假货信息搜集:依据企业统一安排,各市场管理部搜集当地市场假货信息,每两月一次以的形式向营销中心汇报制售假货信息,由营销中心将转给法律事务部。发生异常情况,假货大量充斥市场,严重影响市场运作的,随时上报,并将相关样品寄回企业。
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亲密关注市场上的假冒产品信息,并汇总上报,法律事务部随时汇总假冒产品情报资料。
各市场管理部依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每三个月开展一次打假活动,先制订本市场的,作出活动经费预算,由营销中心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实施。
企业依据需要不定时组织一定规模的打假活动,由法律事务部和营销中心统一布署,由营销中心指令相关市场管理部实施。
法律事务部在处理消费者的投诉、职业打假者或国家职能打假部门联络的打假事宜时,若需要当地市场管理部帮助,当地市场管理部应指派专员帮助办理。
必须时,经总经理助理同意,企业将和专业打假个人或企业合作,共同打击假冒行为。
打假标准通常国家政府部门进行的打假工作,要求企业配合或提供帮助的,我企业应尽力帮助,主动配合。不过否派员帮助,依据详细情况由总经理助理决定。
凡执法部门查处假冒我企业产品的违法事件时,所在地市场管理部可代表企业以书面形式向执法部门提出请求,请其就假冒者对我企业的赔偿问题主持调解。
在配合执法部门打假或我企业主动要求执法部门出面打假的活动中,未经请示或得到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做主,私下承诺给查处者所谓的“办案费”、“劳务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