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单位自评工作基本要求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二○一○年二月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外厅[2009]1 号) 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 促进依法办学, 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评估目的是督促中外合作办学坚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法规原则和政策导向, 增强我国教育机构吸收、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和创新能力, 维护学生及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办学者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机制, 逐步建立具有较广泛社会公信力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标准和保障体系。按照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实施方案, 评估工作分为“评估培训”、“单位自评”、“网上公示”、“综合评议”、“结果反馈”五个阶段进行, 其中“单位自评”是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主要和核心环节之一。为使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收到实效, 达到预期目标,制定《单位自评工作基本要求》,以指导办学单位做好自评工作。一、单位自评目的及要点根据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现状, 本次评估的基本定位为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依法办学状况进行合格评估。办学单位要以规范管理为切入点、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 对照教外厅[2009]1 号文件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估指标体系”), 认真做好自我检查分析和自我整改工作, 努力构建有利于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办学机制。单位自评的重点为依法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等决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办学稳定性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因素。自评主要内容包括: 依法办学及办学规范性。检查分析是否存在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要求的行为或倾向; 是否制定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保障制度执行的措施。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利用情况。检查分析通过合作办学是否真正引进了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急需或新兴的学科专业; 是否真正引进利用了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内容、培养模式及管理经验等。办学质量及社会效益。检查分析中外合作办学的培养质量; 引进的教育资源是否对学校的教学实践、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及辐射作用; 引进的教育资源是否与国家和地区的科技、经济、教育发展结合紧密, 以及所产生的作用。二、单位自评工作要求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自评工作, 成立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自评工作小组, 制定自评工作方案, 切实保障自评工作有效、有序和顺利开展。办学单位在自评过程中, 要组织所属参评机构与项目认真学习《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文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客观地检查分析办学情况; 总结管理工作经验, 探究中外合作办学的有效管理机制; 通过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 广泛征集管理人员、教师、学生、毕业生、外方合作者等各方利益主体对中外合作办学情况的意见及建议,认真做好自我整改。主要工作包括: 1 .信息公开工作在学校网站主页建立“中外合作办学专栏”,并提供以下信息: ①公示本单位所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办学状况基本信息, 包括: 办学层次和类别、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招生规模、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②公示与本单位合作的外方合作者办学资质及有关情况基本信息; ③公布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的重要政策法规文件,例如, 《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外综[2006]5 号文件、教外综[2007]14 号文件等; ④公布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主要文件,例如,教外厅[2009]1 号文件等; ⑤设置与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 .cn ) 、省市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平台或网站等的链接; ⑥建立中外合作办学学生与管理机构的沟通渠道。自评工作结束后,“中外合作办学专栏”的网址随自评材料一并上报。 2 .财务审计工作按相关政策规定, 做好中外合作办学财务审计工作。制作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委托审计机构依法进行财务审计。自评工作结束后, 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随自评材料一并上报。 3 .征集外方合作者评价意见向外方合作者征询对合作办学的合作现状及今后发展的意见及建议, 由外方提供相关文字材料。若外方曾对合作办学进行过质量评估, 则收集整理并提供有关评估办法及结论等外方评估材料。自评工作结束后, 外方评价意见及评估材料随自评材料一并上报。 4 .文档规范管理系统整理与办学密切相关的办学审批、管理机构、资金资产管理、招生和学籍管理、文凭证书管理、师资管理、教学管理等有关的文件、制度及原始档案材料, 收集能体现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效果和特色的资料,做好归档管理工作。以上材料做为评估备查材料由办学单位保存。当网上公示出现异议、专家评审中存在疑问或现场考察取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