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0
文档名称:

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doc

格式:doc   页数:4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6/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 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银发〔 2007 〕 175 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各分行、营业管理部, 省会( 首府) 城市中心支行, 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 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城乡信用社, 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规范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 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6 〕第1 号发布)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人民银行研究制定了《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二○○七年六月四日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应遵守本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 分行、营业管理部, 省会( 首府) 城市中心支行, 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地(市)中心支行和县(市)支行。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执法部门负责反洗钱现场检查。第四条反洗钱现场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准备、现场检查实施和现场检查处理等。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对反洗钱现场检查中获取的信息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第六条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 检查人员应将现场检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督检查及案件协查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 银办发[ 2006 ] 160 号文印发) 立卷归档, 妥善保管。第二章管辖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对下列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 (一)金融机构总部; (二)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应当由其直接检查的金融机构。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下列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 (一)辖区内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和地方性金融机构; (二)上级行授权其现场检查的金融机构。第九条上级行可以直接对下级行辖区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可以授权下级行检查应由上级行负责检查的金融机构; 下级行认为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可以请求上级行进行现场检查。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之间对管辖权有争议的, 应当报请共同上级行指定管辖。第三章现场检查准备第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检查单位)应了解和分析所管辖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 确定被检查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查单位)。第十二条检查单位对被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立项。检查单位的反洗钱执法部门就每个被查单位要分别填写《现场检查立项审批表》(附 1 ),制定《现场检查实施方案》(附 2 ),经本行(部) 行长(主任)或者主管副行长(副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三条检查单位在现场检查实施前应成立现场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包括组长、主查人和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 可在检查组下成立若干专项检查小组, 每个专项检查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两人。第十四条检查组组长负责现场检查的全面工作。职责如下: (一)主持进场会谈和离场会谈; (二)确认现场检查结果; (三)决定现场检查中的其他重要事项。第十五条主查人的职责如下: (一)决定现场检查进度; (二) 组织起草《现场检查报告》和《现场检查意见书》等检查文书; (三)管理被查单位提供的业务档案和有关资料; (四)决定现场检查组织和实施中的其他有关事项。第十六条检查人员按照分工具体实施现场检查。第十七条检查单位应制作《现场检查通知书》(附3) 一式两份, 一份于进场 5 天前送达被查单位, 另一份由检查单位留存。对需要立即进场现场检查的,可在进场时出示《现场检查通知书》。需要被查单位于检查组进场前报送或进场时提供有关数据、资料的, 检查单位应在《现场检查通知书》中具体列明所需数据、资料的内容、范围。第十八条检查组进场前, 检查单位应对检查组成员进行专项培训, 要求检查组成员掌握现场检查实施方案、现场检查要求和被查单位有关情况,遵守工作纪律等。第四章现场检查实施第十九条检查组应向被查单位出示《中国人民银行执法证》和《现场检查通知书》,按《现场检查通知书》确定的时间进驻被查单位。检查组应与被查单位举行进场会谈,会谈由检查组组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