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乡村社会秩序的重建
——“共同体”之路
林聚任刘翠霞
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乡村社会带有鲜明的“共同体”特性,或为道义共同体,或为行政共同体,尽管二者的依托基础不同,却都使乡村社会秩序井然。而这之后由于市场和社会结构转型这两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乡村社会失去了原有的秩序源泉,乡村共同体解体了,乡村秩序面临严重的危机。要重建乡村社会秩序,就需要培育公民美德,使乡村居民从“臣民化、政治化、社会化的小农”转化为真正的公民,构建出新型的“公民共同体”,才能为乡村社会的未来发展带来希望的曙光。
关键词共同体道义共同体行政共同体公民共同体
On the Reconstruction of Rural Social Order
——The Approach to “Community”
Lin Ju-ren Liu Cui-xia
Abstract: Chinese rural society was characterized by its nature munity before the 1980s. From munity to munity, the foundations of them were different, but they all kept rural society in order.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policy carried out, rural society e to disintegrate because of the influence of market economy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and munity is out of order. It must construct one new munity and rebuild rural order, which demands a role change from small-farm-holder to citizen and the culture of civic virtues.
当前中国乡村* 这里之所以用“乡村”而非“农村”,是因为我们以为“乡村”这个词更中性一些,有时带有一定的褒义色彩,比如说怀旧向往等。此外乡村的范围和含义更广一些,既然探讨的是社会秩序,当然用更宽泛的术语好一些。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社会”并非与副标题中的“共同体”相对的“社会”概念,而只是取其普通的意义,在行文中也有多处使用“社会”概念,为了便于区分,文中只要所指涉的是与“共同体”相对的“社会”,一律加引号处理。
社会秩序亟待重建,但这种重建不应仅以城市为摹本,而应着眼于乡村社会本身运作的内在理路,从其自身的演进历史中找寻重建的希望。本文正是在这样的逻辑思考中捕捉到“共同体”这一常被提及却又往往被忽视的敏感概念去分析乡村秩序的重建,因为所有的学者对乡村的研究尽管分歧很大,却几乎都有这样一种共识:乡村社会秩序天然具有共同体属性。
一
社会秩序历来是诸多学者关注的问题。大多数学者偏爱对社会秩序进行宏观抽象的探讨,的确社会秩序可以作为一个哲学化的抽象术语来思考,但最好将之作为一个中观概念来研究。因为社会秩序是生活中人们可以感知到的,人们可以体会到秩序的好与坏,这种感知体会是经验性的,是能够从现实中获得的。既然是一个中观概念,我们就便于将社会秩序与现实结合,于是乡村秩序的探讨成为可能。乡村秩序其实关注的也就是“乡村社会何以可能”或者“乡村社会的运作逻辑”问题,当然也是乡村社会关系的聚合结构问题。如何来分析中国乡村的社会秩序呢?综合大多数学者的观点,发现基本上存在以下四种分析思路:
传统-现代思路:这一思路的依据是现代化理论。尽管当今学者对这一进化论式的、充满“西方中心主义”色彩的理论大加批判,但潜意识里却仍然逃不出现代化理论的“传统-现代”二分法的窠臼。在这一思路的指引下,传统与现代已不再是单纯的时间概念,而是被赋予了更多的空间与意识形态因素。传统的代名词有乡村、东方、封闭、感性等,现代的代名词则包括城市、西方、开放、理性等。于是乡村秩序就应该从传统的东方式的“差序格局”向现代的西方式的“团体格局”演变,应该从封闭走向开放,从礼俗本位走向法理本位,从非理性走向理性。这种思路下的乡村秩序的变迁轨迹其实类似于语义差异量表中的两端陈述项目,由意义完全对立的词条构成。对乡村秩序的分析,传统-现代思路已成为公认的叙事话语,无论多么激进批判的学者,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受其影响。
国家-社会关系思路:这一思路的依据是相关的政治学理论,主要就是市民社会理论。市民社会其实是指在那些源出于保护个人自由的思考以及反对政治专制的近代自由主义政治思想、源出于对市场经济的弘扬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