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毛泽东同志说: “保卫工作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者,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否则是危险的。”所谓“特别强调党的领导”, 的指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所谓“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是指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党的绝对领导通过党委对公安机关实际的、直接的领导才能得到落实。这种领导, 是我国公安工作的政治优势。第一节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一、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涵义(一)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我党将有关国家安危的要害部门直接置于自己的领导之下, 这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性质的需要,是维护党的、国家、人民利益的需要。(一)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第一、人民警察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第二、省、地、县三级公安机关接受同级地方党委的实际的领导第三、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委的保证作用。第四、充分发挥公安系统每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二、公安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必要性(一)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工具, 关系着国家安危、社会安宁, 必须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才能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二)公安机关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强大的实力,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其正确运用。(三) 公安机关要处理社会矛盾中最具有对抗性、隐蔽性和腐蚀性的问题, 党的领导才能使其加强战斗力和保持纯洁性。(四)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需要党的领导去动员、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党的领导是公安决策正确性的根本保证。第二节地方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同级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一、地方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同级党委实际领导之下,同时接受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各级公安机关是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中的一个工作部门, 必须在同级政府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同级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 同时接受地方同级政府的领导。所谓实际领导,是指不仅要原则性的领导,而且要有决策权,是可以直接过问公安工作的。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是通过地方党委的实际的领导来保证的。党委的领导与政府的领导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党委对公安机关的领导, 实际是指各级地方党委对同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关系。地方党委对公安机关的领导,是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重大决策上的领导。二、地方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基本内容(一)政治领导政治领导是指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原则和方针政策的领导。(二)思想领导(三)组织领导党的组织领导,就是通过党的组织系统的工作来发挥党的领导、监督、保证作用。(四)决策领导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事关重大的问题有权作决策。 1 、进行宏观公安决策。 2 、对重大问题作出必要的指示。 3 、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五)法制领导党领导制定各项公安法规,并监督公安机关实施。三、地方政府对公安机关的领导政府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贯穿于国家的全部行政工作之中, 由政府去贯彻执行。政府加强了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落实。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是国家行政的重要内容,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实行的。政府对公安机关的领导是依法实行的行政领导,主要内容是: (一)领导公安机关贯彻党委对公安工作作出的指示、决定。(二) 领导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所有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和决定(三)作出有关公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