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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知识点重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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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物权法
物指具有经济价值并可为人们实际支配和利用的一切物质对象。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 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包括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是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发生和消灭。
从物权主体的角度看, 即物权的取得, 可以分成原始取得 (不以他人既存的权利为依据
而取得物权。包括:生产、收益、没收和无主财产。 )和继受取得(为物权的传来取得或物权的相对发生,是指以他人既存的权利为依据而取得物权。买卖、赠与、继承)
物权的消灭, 也就是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 使权利人的物权不再继续存在。 物权的绝对消灭:标的物消灭
物权的相对消灭:物权的转让 物权的抛弃 征收或没收(因国家行政命令或法院的判
决)物权主体的消灭
所有权的概念: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权能是权利人在实现权利时所能实施的行为,也就权利的作用。
所有权的主体:
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 一般称为所有权人。 它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除了所有权人以外的任何人, 都是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 所以所有权具有对世权, 即绝对权。
所有权的内容 :
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财产所有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人所承担的义务。 义务人所负担的
义务是不作为的义务,即义务人应该尊重他人的所有权,不得侵犯。所有权人享有的权利,
就是对他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占有:占有 所有权人占有
非所有权人占有 合法占有
非法占有 善意占有
恶意占有
收益:指从财产上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主要是指获得财产的孳息。
天然孽息:是依种植物、养殖物的天然属性而产生的新物孽息。主要来源于种植业和养
殖业。
法定孽息: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依法行为而产生的经济孽息。法定孽息主要指
利息、租金或者本金、本物投资或负担的收入等
所有权的客体 :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是物。 因此, 许多国家的法律把所有权也叫做物
权。(动产与不动产 种类物与特定物 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 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主物与从物
原物与孳息 可消耗物与不可消耗物 单一物、结合物与集合物)
保护所有权的方法 : 一、确认所有权二、返还财产 三、恢复原状四、排除妨害五、赔偿损
害六、返还不当得利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的与其他部分区别开来的某一特定部分所
享有的所有权。
购买一套房屋享有的权利:
房屋所有人对房间内部享有 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对分摊部分享有共有部分的 共有权 :电梯、过道、屋顶、绿地。
参与建立业主委员会等对小区进行管理,行使的是 共同管理权 。
叮叮小文库
《物权法》称之为“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用益物权的概念 :用益物权是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所享有的占有、 使
用、收益的权利。
地上权:地上权是指建造房屋、隧道、沟渠等工作及培植竹林、树林等,而使用他人土
地的权利。 1、地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