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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行政管理规定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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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行政管理规定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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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中介公司行政管理规定六
中介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六
八、离职人员业绩提成制度
(一)业务人员离职时,仍有单未结清,需要其他业务人员协助完成,离职之业务人员需在该单提成中抽出不高于30%给予负责跟进行业务人员。该离职转介单需交至财务部一份。
(二)负责跟进业务人员,所收提成不予计算在其本人业绩内。提成于该单结算后次月提成发放日发放。
(三)凡业务人员转岗、调换分行、离职,则失去取得开盘、钥匙、独家代理、转介楼盘业绩的权利;盘源作为开盘分行的公盘。(同部门同区域调换分行仍享受之前之全部权利)
九、水电过户指南(见附表)
十、合作和转介制度
A、三级市场:
(一)转介楼盘——百分之二十
1、业务人员接到客人委托外区或其他部门负责之楼盘,必须将该楼盘资料转介到负责该盘之分行或分公司(填写《员工业务转接申请表》),若该楼盘成功为本公司售出或租出,则首位接到该楼盘之同事可得公司应收佣金之15%作业绩。
2、人员填写“转介表”经分行经理签字确认,传真至接受分行,经接受转介分行经理确认(确认件传真给转介分行留存),由接受分行开盘,或直接在公司信息平台上直接录入相应区域楼盘资料中(开盘页面上的跟进记录第一条注明盘源人)。
(二)转介客人——百分之二十
如业务人员接到商业部或外区负责之楼盘的客人时,可将客人转介到负责该楼盘之部门,成功交易时,可得公司应收佣金之20%作业绩。业务人员不需陪同客人一起看楼,只需填写《员工业务转接申请表》,《员工业务转接申请表》需经分行经理签方可转介。
(三)带客合作——百分之五十
如业务人员接到其它区域或部门负责之楼盘的客户时,且与客人沟通良好,在征得自己所在部门和盘方所在部门经理同意的情况下,可采取合作的方式,而盘方的业务人员不能以该楼盘已有同事跟时而拒绝合作,至成功交易时,可得公司应收佣金的50%作业绩。
B、二级市场:
(一)转介客人——百分之三十
业务人员将客人转介到二级市场的,成功交易时,可得公司应收佣金的30%业绩(业务人员不需陪同客人一起看楼,只需填写《员工业务转介申请表》,并经分行经理签字方可转介。)
(二)带客合作——百分之五十
业务人员带客人看二级市场楼盘,并负责跟进客户,成功交易时,可得公司应收佣金的50%作业绩。
四、 职业规范
一、保密制度
1、本公司盘、客信息未经公司允许,不得与其他公司合作;
2、业务人员在职期间不论通过何种途径获取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信息均属公司所有,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据为已有或外泄。
3、务人员严禁抄袭公司楼盘信息资料,只可心记录在公司提供的客户记录本上。
业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上述保密措施,否则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追偿。
二、职业道德与纪律:
1、严禁徇私舞弊,飞盘飞单。
2、严禁同事之间吵架、打架。吵架予以警告;动手打架一律解聘。
3、不得与客户发生激烈争吵、谩骂。
4、严禁违反公司规定,私下承诺,损害公司形象。
5、严禁业务人员与上司恶意争执,破坏分行秩序。
6、不得私自收取客户定金、佣金。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辞退,其未计发的各项提成及薪金一律不予计发。
五、三级市场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