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05 年全县农村草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草危房改造是省政府提出的农村五件实事之一。经争取, 省政府将我县列入 2005 年全省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重点县之一,辛卜助我县农村草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230 万元。 5 月中旬省政府召开了重点县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现场会,明确要求在年内全面完成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射阳实际, 现就我县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农村草危房改造步伐, 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坚持适当补助, 先建后补, 突出重点, 整体推进, 组织动员社会力量, 积极开展农村草危房改造, 确保全面完成我县农村草危房改造任务, 为加快构建和谐射阳作出积极的贡献。二、目标任务从今年 6 月份开始, 突击 5 个月, 对全县农村 1000 户重点户草危房进行改造, 全面完成农村草危房改造任务。在实施办法上采取政府帮扶和群众自建相结合,县、镇、村三级联动,统一部署,统一测算,统一把关, 统一验收。按照这一目标要求,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1, 宣传发动阶段(6 月中旬一 7 月上旬). 县召开动员会议, 统一思想, 部署任务。各镇(区) 对列入危房草改造的农户, 进一步核查现有住房情况、人口结构状况和经济收入情况, 确定帮扶对象, 落实帮扶方案。各村召开村委会、村民代表会,就帮补条件和帮建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 2、组织实施阶段(7 月中旬一 10 月底)。各村填报草改申请表, 由镇(区) 审核后, 集中报县审批, 县民政局,扶贫协会组织调查核实,办理批准手续。各镇(区) 、村帮助草改户做好建房工作,落实好帮建责任人、义务帮工队伍和施工队伍,全面建房, 10 月底完成建房任务。 3、检查验收阶段(11 月上旬). 县统一组织检查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 发给验收证, 并按补助标准一次性拨付补助经费到镇到户。三、主要措施 1, 继续实行政策优惠。对凡纳入草危房改造的,免去建设、土管等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主要是免除土地使用费、村镇建设管理费、规划设计费、配套设施费、建房执照工本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2、继续实施经济补助. 辛卜助仍采取经济补助和政策扶持两种类型。经济补助标准为, 凡新建户或购房户, 每户补助 3000 一 4000 元,特困户不超过 5000 元;翻盖修理户,每户补助 1000 “四个优先”,即无经济来源的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优先; 优抚对象优先; 失去劳动能力的伤残人员优先; 建国前老党员或参加过地方工作的老干部优先。“五个不帮”,即正在服刑或正待处理的严重违法违纪户不帮;有劳动能力而不愿劳动的人员不帮;全家外出打工一年以上且不打算返乡的空关房户不帮;已有 30 平方米以上的瓦房户不帮;经济条件好的子女住瓦房、老人住草房的不帮。凡纳入帮建计划的草改户,在建房标准上,一人户不低于 25 平方米;二人户不低于 40 平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不低于 50 平米。积极鼓励砌楼房或楼基平房,尽量动员购买闲置房。新建房要着眼长远,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四、强化领导各镇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将草危房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为保证草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县委、县政府成立草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扶贫协会会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农工办、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国土局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具体负责全县草危房改造实施工作。各镇(区)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村都要明确帮扶责任人,并将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在帮建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把好帮建对象关;坚持公示制度, 严格把好群众评议关; 坚持规范运作, 严格把好资金使用关; 坚持检查验收, 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 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确保我县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健康、有序、顺利进行, 保质保量, 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规划( 2009 - 201 4 年)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进一步扩大内需,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精神, 解决我区农村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 2009 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 建村〔 2009 〕 84号,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规划( 2009 — 201 4 年)》( 桂政办发〔 2009 〕 150 号) 精神, 结合我市农村实际, 特制定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