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标准.doc

格式:doc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标准.doc

上传人:zgs35866 2016/6/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标准.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来源:智豪刑事律师网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标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标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定义: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标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相关刑法条文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 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标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相关法律一、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行贿在 5000 元以上,处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5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情节特别严重,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标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犯罪构成: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 即国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一种有序的法制经济, 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及其他营利性服务的经济行为都应规范化、合法化,各种营利性活动应当在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机制下进行,应遵循国家法规乃至商业惯例。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行为则违背诚实信用、公军”抢走生意, 严重挫伤合法经营者的积极性,使市场竞争营业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在司法实践中以行贿罪认定和处理这些问题,囿于主体的公职身份、客观上利用职务之便要求的局限,难免存在困难偏差,出现打击盲点。而且,可以预见,随着公务员制度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直接以权谋私、以权换利的***犯罪会逐步减少,而部分商品经营者、从事营利活动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利用***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谋取非法利润的商业行贿犯罪会不断上升,其隐蔽性和欺骗性很大,且并发其他多种犯罪,危害极大,为打击制裁经济犯罪、规定经济行为,本条设立对公司、企业由买方或卖方单独给付或双方共同给付的款项,回扣、手续费在实践中名目繁多,花样翻新,是具有两面性的事物,有加速商品流通、促进经济发展的的一面,也有阻碍、破坏商品经济的一面。原则上,只要买卖双方和中间人本着诚实信朋、公平交易的原则,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的情况下支付收受,对经济发展是有利的,法律上也应予以承认和保护,但是某些情况下,回扣、手续费的支付与收受会危害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机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严重的则可能构成本罪。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支付回扣、手续费是本罪客观方面的主要表现形式。回扣是商品买卖或劳务服务活动中,卖方从其卖得的价款中按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