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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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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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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洛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洛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2011 年 02月 23日 17时 13分 119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公安安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洛政[2011]19 号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洛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洛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洛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有效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洛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高度超过 24 米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以及 10 层及 10 层以上的居住建筑。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科学严格管理。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规划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局、质监局、消防支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各公安派出所应依法负责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宣传教育, 并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村) 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鼓励、支持高层建筑消防技术研究和创新, 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对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职责义务第七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工作责任, 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工作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三) 组织或责成所属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统一物业管理或无专项维修资金等高层建筑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 组织有关部门针对高层建筑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五)为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消防装备保障; (六)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教育;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 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未实行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业主或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 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三) 结合当地实际, 组建专职、志愿或义务消防队, 参与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工作; (四)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教育; (五) 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村) 民委员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组织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 开展“零火灾社区”、“零火灾村镇”创建活动以及做好群众性消防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第九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实施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二) 负责高层建筑灭火扑救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组织、指导单位和个人开展高层建筑预防火灾、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案的制定和演练; (三) 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建立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应急处置机制,开展火灾扑救技术、战术研究; (四)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督促单位或个人采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六) 指导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七)组织现役消防队和指导专职消防队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好装备器材;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第十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将涉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避难场所规划纳入规划总平面图统一管理。对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消防设计的高层建筑工程,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高层建筑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及单体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第十一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质量作为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