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可编辑
车辆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甲方 ):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承租方 (乙方 ):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 汽车 (牌照号码: )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 2 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 个月 (2017 年 11 月 7 日至 2018 年 11 月 7 日),
到期后如乙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租金每月 元,
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 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满一年乙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双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 ;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精选
可编辑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客运)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
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 10% 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
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 燃油费、过路费、
停车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
由各责任方负担。
、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 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 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 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担车辆实际维修费 30% 的折旧费。
、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 20% 的违约金。
、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 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精选
可编辑
、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
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 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 但甲方应向乙方
告知出卖事宜。
、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