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庆市东城区分区性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内容
一、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7 、庆政发 [2000]20 号《大庆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
8、庆政办发 [1999]37 号《大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9 、 庆政办发 [2002]88 号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分 《城
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使用区域的通知
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标准
1 、环境质量标准
(1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及其修改单
( 2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 )
( 3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 GB3096-93 )
4)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93 )
( 5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 GB5084-92 )
(6) 《渔业水质标准》 (GB11607-89 )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96 )
(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3271-2001 )
( 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9078-96 )
(4)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3223-2003 )
( 5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96 )及石化工业修改
单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90 )
三、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为目的,做到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
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者的统一。
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全面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使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实现生态环境的可
持续发展。
四、规划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坚持保护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环境保护工作思路,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
心目标;
、坚持环境保护与城镇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五、环境保护目标
至 2005 年: 巩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成果, 生态环境
破坏基本得到遏制,环境污染状况进一步减轻,环境质量逐步改
善,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为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奠
定良好基础。
至 2020 年: 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整
个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形成良性生态循环系统,建成国家级生态
城市。
六、规划指标
、至 2005 年:
1 )空气环境质量总体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其中,二
氧化硫、二氧化氮两项污染物控制在国家一级标准;
2)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
3 )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100% ;
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100% ;
5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70% ;
6 )交通干线两侧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低于 68dB (A ) ,
夜间低于 65dB(A) ;
7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80% 以上;
8 )集中供热普及率 70% ;
9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5% 以上;
10 )城市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60% 以上;
11 )绿化覆盖率达到 35% 以上。
、 2020 年:
( 1 )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级标准,即空气污染指 数(
API )小于 50 ;
2)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
( 3 )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100% ;
(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100% ,且排放总量比 2005 年削
减 15% ;
5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 90% ;
6 )交通干线两侧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低于 65dB (A ) ,
夜间低于 60dB(A) ;
7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 90% ;
8 )集中供热普及率在 95% 以上;
9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 98% ;
10 )城市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 80% ;
11 )绿化覆盖率达到大于 50% ;
12 )汽车尾气排放达标率 100% 。
七、环境功能分区
依据国家标准及大庆市地表水、空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东城区各环境要素功能区划分确定如下:
1 、空气
全部区域满足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2、地表水
北二十里泡(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