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
代替 GB/T 16488-1996
警告: 四氯化碳毒性较大,所有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当样品体积为1000 ml,萃取液体积为 25 ml,使用4cm比色皿时,检出限为 ,
测定下限为 ;当样品体积为 500 ml ,萃取液体积为 50 ml ,使用 4cm 比色皿时,检
出限为 ,测定下限为 。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
本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总油 total oil
指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 能够被四氯化碳萃取且在波数为 2930 cm-1、 2960 cm-1 、 3030 cm-1 全部或部分谱带处有特征吸收的物质,主要包括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
石油类 petroleum
指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能够被四氯化碳萃取且不被硅酸镁吸附的物质。
动植物油类 animal and vegetable oils
指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能够被四氯化碳萃取且被硅酸镁吸附的物质。当萃取物中含
有非动植物油类的极性物质时,应在测试报告中加以说明。
方法原理
用四氯化碳萃取样品中的油类物质,测定总油,然后将萃取液用硅酸镁吸附,除去动植
物油类等极性物质后,测定石油类。总油和石油类的含量均由波数分别为 2930 cm-1 ( CH2 基团中C- H键的伸缩振动)、2960 cm-1 (CH3基团中的C— H键的伸缩振动)和 3030 cm-1
(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谱带处的吸光度 A2930、A2960、A3030进行计算,其差值为 动植物油类浓度。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化学试剂,实验用水为蒸馏水或同
2 等纯度的水。
盐酸(HCl): p = ,优级纯。
正十六烷:光谱纯。
异辛烷:光谱纯。
苯:光谱纯。
四氯化碳:在 2800 cm-1~3100 cm-1 之间扫描,不应出现锐峰,其吸光度值应不超
(4cm比色皿、空气池做参比)。
无水硫酸钠 在550c下加热4h,冷却后装入磨口玻璃瓶中,置于干燥器内贮存。
硅酸镁: 60~100 目
取硅酸镁于瓷蒸发皿中,置于马弗炉内 550c下加热4h,在炉内冷却至约 200c后,移入
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于磨口玻璃瓶内保存。使用时,称取适量的硅酸镁于磨口玻璃瓶中,
根据硅酸镁的重量,按 6% (m/砧比例加入适量的蒸储水,密塞并充分振荡数分钟,放置约 12h 后使用。
石油类标准贮备液:p =1000 mg/L ,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
正十六烷标准贮备液:p =1000 mg/L
称取 正十六烷( )于 100ml 容量瓶中,用四氯化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