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北师范大学学生
社团成立及登记注册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是指由具有共同兴趣和爱好的我校学生自愿组成的、 有一定章程并在学校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群众性团体。随着 我校社团规模日益壮大,同时,学生对于社团的需求日益增强,为了 加强学生全面素质培养,规范学生社团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社团类型
申请社团成立前,需确认目前校内有无类似社团。对拟成立与已有社 团类似的社团申请,社团部不予以批准
.发起人
发起人必须为本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发起人数量为5人以上,社团成 立后会员数不少于20人;发起人要负责社团成立事宜并指定负责人
.所属单位
学生社团中校级社团的社员由本校学生组成,由校团委或校团委授 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开展工作;院级社团的社员以本学院学生为 主,由所属学院社团联合会指导开展工作
.相关规定
.社团名称应简单明了,其中,校级社团全称应冠以“河北师范大 学”字样,院级社团应冠以“**学院字样”,在活动时必须使用全称。
.指导教师与挂靠单位
指导教师为本校正式教职工;挂靠单位原则上为指导教师所在校、
院(系、所)党政部门、教学单位。
.申请流程
.递交材料
提交社团成立申请前,需要认真筹备如下六份文件(见附件 1-6):
(1)社团成立申请书
(2)社团章程
(3)社团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4)社团的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
(5)社团指导老师情况登记表
(6)社团管理部门或申请人认为需特殊说明的其他情况
止匕外,还可一并提交社团成员名单以及其他任何对于成立社团有 利的材料等。
校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对申请成立新社团的发起人进行的答
辩;届时请根据社团性质定位,确定所属类别(现有社团分为四大类: 公益实践类、体育健身类、学术研究类、文化艺术类)。预答辩时需 全体发起人到场,以保证问题尽可能的得到反映,交流更充分。答辩 后,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社团提交的相关材料以及答辩情况, 形成 初步的审批意见,并向各发起人进行反馈。
.审批
经过答辩后,若意见为“建议成立”,则需要社团再次打印4份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见附件1-7 )。全部填妥后 由指导教师签字、挂靠单位盖章,并交回校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 团部。社团部将把社团申报材料报校团委审批备案。若社团部意见为
“不予以成立”,社团部将向社团发起人解释相关原因或提出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