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路灯安装合同
建设单位:瓮安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贵阳市南明区宏达帅康个体灯具经营部(以下简称乙方)
瓮安县文峰桥现已经建设完成, 需要安装路灯共计 8 盏,经协商
决定由原实施河西新区道路路灯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根据《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特定下列规定,供双方遵守:
1? 建设地点:河西新区文峰桥(狮子桥)
2? 建设规模: 11 米高中华灯 6 盏,双冠高低差路灯两盏与原河西新区 路灯同型
号同品牌,应供电局要求将原河西新区及环西路路灯控制器 更换为经纬时控仪
共计 20 个。
3? 工程造价:经双方友好协商总价包干,含路灯及相关材料采购及安
装,共计 元整
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节能减排要求执行,路灯及相
关材料标准附表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质量保修:保修期自完成调试合格之日起算,时间为 1 年, 1 年之 内不属于
人为损坏由施工方负责维修。
质量保金:约定为合同总价的 3%, 保修期满后施工方遵守约定甲 方将无息退
还。
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工作日,扣除质量保修金
后一次性付清 9?争议解决:出现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
甲乙双方各执3份,双方合同具有同等效应。
建设单位法人签字:
施工单位法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
甲方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
帐号:
施工单位开户行名称:贵市南
明区宏达帅康个体灯具经营部
开户行:贵阳银行甲秀支行
帐号:12410120210002766
合同签订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