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文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适应国家沿海和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宏观形势,以及江苏省域开发重点从沿江向沿海的战略转变,进一步发挥城市规划的统筹、协调与引导作用,促进连云港城市及周边区域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本规划。第2条规划指导思想 ,实现城市产业结构与空间体系的战略性调整; ,解放思想、抢抓机遇,走跨越发展之路; ,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空间资源优化配置,走和谐发展之路;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走科学发展之路; ,推动规划的更好实施。第3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6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 2001-2020 )》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3-2020 )》 《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7]77 号)》 《关于连云港港总体规划的批复(交规划发[2008]101 号) 》以及国家、江苏省、连云港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第4条城市规划区本规划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包括中心城区在内的连云港市区行政辖区(含 2007 年底行政区划调整后纳入市区的浦南镇和岗埠农场), 以及灌云县善后河以北地区、白塔埠机场控制区和市区东部近海部分浅滩海域。总面积约为 1500 平方公里。第5条规划范围与层次规划范围分为市域、都市发展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市域:即连云港地市行政辖区,包括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含开发区),以及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和灌南县,总面积 7500 (部分海域面积未计入)平方公里。都市发展区:主要由连云港市区(含新浦、海州、连云以及南翼地区)和赣榆、灌云、灌南三县东部滨海区域(含赣榆县城、海头、柘汪、燕尾港、堆沟港等地区)组成,总面积约为 1992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新浦、海州、连云、南翼等,即规划连云港市区城市建设用地(建成区) 范围。第6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08-2030 。其中,近期为 2008-2012 年,远期为 2013-2030 年,远景展望 2030 年以后。第7条文本条文中黑体字内容为依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确定的强制性条文,所有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第8条本规划是连云港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第9条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附件(含说明书、现状分析报告等)三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第 10条本规划由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 11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3-2020 )》同时废止。第二章城市性质、规模与发展策略第一节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第 12条城市性质我国沿海中部沟通东西、连接南北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国际性的港口工业城市和现代化的滨海旅游城市。第 13条城市职能 、连接南北的重要节点与区域中心城市。 。 。 、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海滨旅游城市。 、和谐发展的生态宜居城市。第 14条城市发展总目标着力提升城市功能与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对我国中部沿海地区及陇海-兰新经济带的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推动区域经济振兴,努力建设成为国际性的海滨城市、现代化的港口工业城市和山海相拥的知名旅游城市。第 15条城市发展分目标 。 203 0年全市 GDP总量达到 550 0亿元左右,人均 GDP达到 8770 0 元( 12250 美元)左右,达到当时中等发达。实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2030 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 3∶ 56∶ 411 [1] 。 ,积极构建和谐社会。规划期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8‰以内, 2030 年城市化率达到 75%2 [2] 左右。规划期末高中阶层教育毛入学率达 9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 万和 2万元以上,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 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覆盖率基本实现全覆盖。 ,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逐步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