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统计报表
编制手册
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
一、总说明
(一)目的和意义:为了解云南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反映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实施有效管理、调控、指导和服务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云南省农产品加工业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和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工作实际的需要,制定本手册。
(二)调查频率:本报表统计属于部门统计调查,按报告期分为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季度报表于季后10日前,年度报表于年后1月20日前上报到省级。
(三)统计范围:包括我省范围内各种经营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动的经营组织。
(四)本报表统计实行全面调查,由农业产业化经营基层企业上报到基层主管部门,基层主管部门汇总后,通过系统软件逐级汇总上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本报表中的各项数据必须从基层原始记录取得,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统计,不得随意扩大统计范围和无根据的上报数字。凡虚报、瞒报、伪造、纂改统计资料,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本报表由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填报单位、时间及方式
报表
填报对象
上报方式
上报时间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
各级农业产业化经营主管部门
各州市、县区逐级汇总上报
次年1月20日前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补充指标(龙头企业情况)
各级农业产业化经营主管部门
各州市、县区逐级汇总上报
次年年1月20日前
三、规模以上龙头企业经营情况汇总表
各级农业产业化经营主管部门
各州市、县区逐级汇总上报
年报:次年年1月20日前
季报:季度次月10日前
四、龙头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经济指标慨况表
县级以上(含)龙头企业
各州市、县区逐级汇总上报
年报:次年年1月20日前
季报:季度次月10日前
五、云南省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季度监测表
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企业填报
企业:季末25日
省厅:季度次月10日前
六、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季报表
各级农业产业化经营主管部门
州市、县区逐级汇总上报
省厅:季度次月10日前
七、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年报基层表
全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
企业填报
企业:年末25日前
八、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报表
全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
企业填报
企业:季末25日前
九、企业基本情况表
全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
企业填报
注:表中填报时间为各州市上报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时间,各企业、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时间请依次提前。为便于汇总和分类,上报表格全部要求以软件上报文件上报,由各级农业产业化经营主管部门汇总逐级上报。
三、报表样式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补充指标(龙头企业情况)
三、规模以上龙头企业经营情况汇总表
四、龙头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经济指标慨况表
五、云南省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季度监测表
六、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季报表
七、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年报基层表
八、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报表
九、企业基本情况表
四、指标解释
(一)、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概念
1、农业产业化:( Agriculture Industrialization)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它的实质上是指对传统农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过程。这种经营模式从整体上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2、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组织经营形式。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
(二)、主要指标解释
1、产业化组织:是指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
产业化组织按利益联结方式和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