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质押担保合同
质押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平银 质字 第 号
甲方(质权人):平安银行
地址:
电话: 传真:
负责人: 职务:
乙方(出质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乙方为单位时不填)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为个人时不填)
为了保证甲方与(以下称债务人)合同的履行, 乙方愿意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向甲方提供质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同意签订本合同, 愿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质物及质押责任
质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为(选择项内打):
口平银 字 第 号 合同(以下称“主
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实现 债权的费用及保管和维护质物所产生的费用。 债务本金最高额(余额)为(折合)币
(大写)。
口平银 字 第 号 合同(以下
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折合) 币(大 写)中的(折合)币(大 写),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 保管和维护质物所产生的费用。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 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债
务余额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平银 字 第 号 合同
(以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尚未归还的全部债务本金(折合) 币(大 写)及其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保管和维护 质物所产生的费用。
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 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甲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质物情况详见“质押标的清单”和质物权利证书,该“质押标的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组成部分。
双方同意乙方以本合同项下质物为全部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乙方应配合甲方按照
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不论是否有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保证,甲方有权优先要求乙方
承担担保责任。如甲方放弃行使对担保物 (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 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
权,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乙方所提供的质押为独立的质押。
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部分条款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合同期内,质物和质物权利证书正本由甲方保管。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权本 息和费用后,质押权即自动消灭,甲方将质物和质物的权利证书正本退还给乙方。
第二条 质物的交付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将质物、质物的从物及质物的权利证书交付甲方占有和保管,
具体质物以双方(或仓管方)签字确认的清单为准。
依法应办理质押登记的,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办妥质押登记手续, 并由甲方保管有关
质押登记文件的正本。
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依法注销质押登记。
质物为保证金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为: ,保证金划转至保证 金专用帐户之日起视同质物交付。 乙方授权甲方可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帐户中直接划转
本合同约定金额的保证金。 保证金质押时,出质人追加、补充保证金和经质权人同意减少保 证金的行为视为双方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