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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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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
  篇一: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
  委托方:四川大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受托方:四川青山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一、业主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阆中市城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文化路二期)
  工程地点:阆中市七里新区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及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规定完成工程造价审核业务。
  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和收费标准
  本工程的咨询费用按投标价的1‰计取。工程咨询费用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相关发票本工程定标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义务
  1、在履行本协议期限内,帮助委托方实现预定工程造价咨询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公正、准确地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2、在履行协议期内,不得泄漏与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和商业秘密。
  五、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责任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咨询委托协议书的有效期内,向委托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并留有完整、准确的资料档案。
  以便查证。
  六、委托方的责任
  委托方应当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如有违约责任,应赔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济损失,赔偿的方式及金额按双方约定。
  七、争议和仲裁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可向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 托 方:(盖章)受 托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
  合同备案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02-0212)制定的。
  第二条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