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一、 政治坚定
    努力学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于国家
    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三、勤政为民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觉做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
    四、 依法行政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五、 务实创新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 清正廉洁
    克己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七、 团结协作
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八、 品行端正
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讲普通话。
乌尔禾区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 政治行为规范
(一) 忠于国家,拥护政府
2、 遵守财经纪律规定。不得巧立名目贪污公款;不得贪占或私分国家、集体的资金及财物。
(二) 秉公尽职,不以权谋私
1、 公正施职,尽职尽责。不得利用各种手段干扰行政、借机索取或变相接受有价证券、礼金和财物。
2、 严明施政,为政廉洁。不得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不得炒买炒卖股票。
(三) 严以律己,不奢侈浪费
1、 厉行节约。不得利用公出、开会或参观之机,用公款游山玩水,或参与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奢侈浪费;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
2、 不搞特殊。坚持住房规定标准,不准用公款为自己或子女、亲友在住房、扩房、购房中搞超越规定标准的住房分占,不准用公款为自己装修住房。
三、 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一) 忠于职守,一心为公
1、 坚守岗位,勤奋务实。有消处理公务,不得擅自离岗,不得闲谈聊天、玩忽职守,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旷勤。
2、 敢负责任,任劳任怨。敢于主动承担责任,不怕困难和阻力,不回避矛盾,不怕打击报复。
(二) 实事求是,踏实办事
1、 调查研究,尊重事实。深入实际,如实掌握和反映客观情况,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不敷衍、欺骗领导和群众,多做实事,不做表面文章。
2、 正确用权,秉公办事。处理公务和问题,出以公心
,秉公办事;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图私利。
(三) 以身作则,平等待人
1、 团结共事,宽厚容人。善于与人合作,互敬互让,不说不做有碍团结的话和事,不计较个人的事和个人恩怨。
2、 尊重他人,为人表率。注重自身修养,取长补短,不骗取荣誉和职务,不得侮辱和诽谤他人。
四、 语言举止行为规范
(一) 语言行为
1、 称谓准确,崇尚礼让。执行公务或接待人员,唤名或打招呼要注意适当场合与地点,问候或应答要有礼有让,不随便称谓。
2、 语言交流,文雅得体。讲话用语标准,用辞得当,要用心聆听他人讲话,不打断他人谈话。
3、 话语简洁,态度和蔼。语言表达清楚达意,谈话速度和音量适中,传达准确明了;不大吵大嚷,不讲粗话和脏话,不讲假话和空话。
(二) 举止行为
1、 日常交往,礼貌友好。开会、接待或赴约要守时,拜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