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操作指南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
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指南。
二、适用范围
本操作指南供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保健食品监
督抽检工作参考。
三、内容
本操作指南包括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制定、 抽样前准
备、监督检查、抽样及封样、样品确认、样品送检、样品检验、
检验结果告知、复检、检验结果评价、查处和信息公布等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案制定
1 .监督抽检方案应参照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的专项监督抽检计划,结合本辖区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投诉举
报等情况确定并组织实施。
2.监督抽检方案应当包括抽样品种、抽样数量、抽样范围、
抽样单位、抽样人员、抽样时间、经费安排、样品检验项目、检
验依据、判定依据和标准、结果报送等内容。
3.监督抽检样品的主要选择依据
1 )确定国家计划的监督抽检品种主要选择依据:历年的
抽检结果、投诉举报、广告监测、风险监测的情况,国内外相关
报道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销售量较大、风险高、投诉较集中、使
用价格昂贵产量有限的原料、市场上被仿冒较多的保健食品等。
2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计划的监督抽检品种主要
选择依据:辖区内新建、改建厂房以及车间生产的保健食品,新
批准生产的保健食品, 易添加药品或非食用物质的保健食品, 委
托加工的保健食品, 历次检查、 相关质量公告中公布的不合格保
健食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的保健食品等。
(二)抽样前准备
1 .抽样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
和抽样技能的培训, 抽样前应认真阅读监督抽检方案, 熟知抽样
品种、范围及相关要求。
2.准备好《抽样记录》、《封签》、《现场检查笔录》以
及《责令改正通知书》等相关抽检及执法文书。
3.抽检涉及的特殊样品,需准备相应的采集及传送设备。
(三)监督检查
1 .监督检查工作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完成,应出示执
法证件、说明来意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等
相关文书。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依法采取
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 并及时依法查处, 所涉及的保健食品可不
再抽取:
1)假冒保健食品产品注册证的;
2 )保健食品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批准的内容
不符的;
3)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
4)其他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1 )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企业不能出示有效的保健食品生
产许可证明文件的、 保健食品生产日期不在许可有效期内的, 应
在《现场检查笔录》中详细记录生产状况、生产产品名称,同时
采集生产的产品、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或者拍摄有关照
片和录像等书证、物证和影像材料作为证据。
2 )查验生产企业使用的产品标签、说明书,发现存在或
暗示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等不符合规定情形的; 或标签、 说明书与
许可批件内容不一致的,应在《现场检查笔录》中详细记录,并
采集标签、说明书作为证据。
3 )现场发现抽检计划外的保健食品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问
题的,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样。
3.对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