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考 核 制 度
第一条:为鼓励先进、鞭笞落后,公司实行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考核要切实做到公开、公正,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真实。
第二条:公司对员工的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想素质、品德素质、责任心、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理论培训、工作任务。
第三条:公司普通员工的考核由各部门制定考核细则,部门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报企管部备案;中层干部的考核细则由企管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四条:部门员工考核,由本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公司企管部负责监督,主要监督部门给每位员工出具的考核结论是否客观、真实。若查出部门领导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时,公司将对部门领导实行记过直至免职处分。
第五条:中层干部考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牵头,企管部会同党群部制定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批准,考核结果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审核,发现考核结论不客观、真实,在考核中弄虚作假,公司将对其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总经理助理每月预留700元,中层正职每月预留500元,中层副职每月预留350元,作为年终考核工资。
第六条:普通员工对个人的考核结论有异议,发现弄虚作假时,有权向公司企管部申诉;中层干部对个人的考核结论有异议,发现弄虚作假时,有权向公司总经理申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必须给予更正,同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七条:各部门将员工考核结果及有关考核依据等资料报企管部,记入员工考绩档案。
第八条: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并作为评先晋级、奖惩依据。
员工动态管理考核办法
为建立动态用工机制,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从而全面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公司中层(不含中层)以下在定员编制内的所有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二、动态管理对象指数
以车间、部门为单位,每季度根据员工的综合得分情况进行排名,按本单位定员人数5%(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排名前几名和排名后几名的员工。每季度按比例人数不足1人的,两个季度确定1人。对排名前几名和排名后几名的员工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
三、动态管理对象的确定办法
1.各车间、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依照“工作看能力、上岗看实干、考核看实效”的原则,对照各岗位工作职责,按照《量化考核标准》认真组织进行考核。考核中必须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切实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要求操作必须规范,程序必须合规,从而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各单位通过日常和月度动态考评,每季度各单位把本单位排名前几名和排名后几名的人员名单、月度考核资料(以日常考核为准)、季度考核资料(以月度考核和单位综合考核为准),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后,分别于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元月5日前报公司企管部;逾期不报者每超一天对单位第一负责人罚款50元。
3.为提高员工技能,各单位可把员工动态考核与员工技能考核挂钩,技能考核所占考核得分比例为20%,日常考核占80%。技能考核得分可依据各单位自行组织的技能培训考试成绩和公司各种技能培训的考试成绩。
4.各单位自愿辞工人员不得作为本单位考核得分排名后几名人员,单位员工在考核期内违规违纪被公司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