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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便民服务监管办法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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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便民服务监管办法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tswng35 2016/6/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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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便民服务监管办法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页眉. 页脚. 镇委便民服务监管办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皇帝岭林场( 以下简称“乡镇办场”)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机构和场所。第二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坚持便民利民、公开透明、务实高效、依法行政的原则, 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规范服务。第三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一站式办结。第四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各乡镇办场的政务服务机构,各乡镇办场行政主要负责人是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由各乡镇办场党政综合办主任兼任, 负责全面工作。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由乡镇办场的站(所、办)具体派驻。.页眉. 页脚. 第六条凡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均应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第七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职责(一) 负责组织推动乡镇办场各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进入中心, 实行“一站式”集中受理和办理; (二)负责对进驻中心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 (三)负责受理办事群众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 (四)负责组织、协调乡镇办场政务公开工作; (五)承办乡镇办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第八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责(一)负责对办理事项的受理、审查和决定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页眉. 页脚. (二)负责召集各入驻部门召开并联审批协调会,协调、督促并联审批事项的办理; (三)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及考勤、考核、测评; (四)负责制定、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第九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职责(一)负责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审查; (二)负责申请事项的受理、上报和限时办理; (三)负责对办事群众申办事项进行一次性告知; (四)负责办理结果的反馈; (五)承办便民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三章办事项目和人员管理第十条凡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均应集中在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并报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备案。.页眉. 页脚. 第十一条已进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不得在原部门受理和办理。第十二条各乡镇办场的站(所、办)需要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变更的, 应及时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核, 经审核同意后, 报县政务服务中心批准。第十三条各乡镇办场的站(所、办)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 应依法制定规范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 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充分授予站(所、办) 派驻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审批权限, 确保服务事项审批环节全部在中心完成。第十四条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实行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七公开”。第十五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依托县电子政务平台,使用全省统一的省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在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结等方面实现与县政务服务中心互联互通, 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