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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2014 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学派网 www. StudyPay .com 版权所有第 1页,共 19页 2014 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 2B 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信息点,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是( www . studypay . com )。 A .自然人之间因继承财产发生的纠纷 B .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 C .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的争议 D .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答案] D [解析] 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有:(1 )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选项 A);(2 )行政争议(选项 C);(3 )劳动争议;(4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选项 B)。 2. 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表述中,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www . studypay . com )。 A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监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 .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可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C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出票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 B [解析](1 )选项 A :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 )选项 B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 )选项 C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 )选项 D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 甲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6 月召开股东大会, 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是( www . studypay . com )。 A .张某,因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 6年 B .吴某,原系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逾 5 年 C .储某,系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股东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负有 300 万元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 2014 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学派网 www. StudyPay .com 版权所有第 2页,共 19页 D .杨某,原系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2年[答案] D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 )因***、***、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 5年( 选项 A);(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年( 选项 B);(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选项D);(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4.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一定期间内,债权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该期间为( www . studypay . com )。 A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 B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9 个月 C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 6 个月 D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 9 个月[答案] A [解析] 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5.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 5%、 20%、 35%和 40% 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www . studypay . com )。 A .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B .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 .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 .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答案] C [解析](1) 选项 AB :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3 以上的董事、监事会, 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