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务顾问服务合同书(doc 10页)
财务顾问服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双方均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和履约能力。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事由
一、甲方为不断拓展企业资产及业务规模,加大资产经营及资本经营的力度,以更有效地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支持自身的发展,特聘请乙方为其财务顾问,以提供涉及公司改制、重组、产业结构调整、融资、引入战略合作者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
二 、乙方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规定和信托行业公认的执业准则,恪守执业道德,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及咨询服务。
第二条 服务范围
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服务范围仅限甲方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机构(/仅限甲方公司,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机构)。
第三条 服务内容
一、 ;
二、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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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服务方式
一、乙方定期或不定期派人到甲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工作,并就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书面报告。
二、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提供其要求的信息、资料、研究报告及其他文件。
三、乙方接受甲方其他委托(双方另行商议),提供专项财务顾问、咨询服务及书面报告。
四、其他能够提供的服务方式, 。
第五条 工作方法和联络方法
一、本协议生效后,建立合作双方领导/业务人员之间不定期的交流磋商制度,以协调双方的合作关系。
二、甲乙双方应确定联络人员,建立定期的信息交流制度,一般每月应至少互通一次情况。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要求乙方提供优质顾问服务的权利。
二、甲方应为乙方完成服务工作给予协作和配合,提供相应的支持,向乙方提供与服务内容有关的资料,以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关具体项目的信息及资料。
四、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五、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权详细了解甲方有关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开发、发展规划、管理控制等信息、资料。
二、乙方有权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知晓各种与本次顾问服务有关的信息、资料。
三、乙方应就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按工作进度,及时地提出顾问意见。
四、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收取财务顾问费。
第八条 乙方顾问服务的完成
乙方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交书面顾问文件以后,视为约定顾问服务工作的完成。
第九条 免责约定
乙方就本协议约定的顾问服务内容,向甲方提交各项方案、建议、报告、意见等书面顾问服务文件,在甲方同意或认可并实施以后,只要